新華社杭州11月2日專電(記者 岳德亮)記者2日從浙江省民政廳了解到,由杭州市上城區政府、浙江省福利協會、浙江省標準化研究院等負責起草的浙江省地方標準《居家養老服務與管理規範》已正式實施。
浙江省民政廳有關負責人介紹,該標準明確居家養老服務是由政府主導、依託社區和社會力量,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務、康復護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務的一種服務形式。居家養老服務機構需經合法登記,服務對象為居住在家庭的60周歲及以上的老人。
標準內容包括管理要求、服務內容與要求、服務機構等級劃分、服務質量評價與改進四個方面。其中,將居家養老服務內容劃分為生活照料、助餐服務、助浴服務、助潔服務、洗滌服務、助行服務、代辦服務、康復服務、相談服務、助醫服務、安全守護服務及其他服務等12類,明確各類服務的基本內容和服務要求。
這位負責人説,管理機構、服務對象或家屬、監護人、第三方等可以從服務滿意度、服務時間準確率、服務項目完成率等對服務進行評價或自評。管理機構根據考評、服務對象投訴等情況,對居家養老服務實體和機構進行調整、淘汰和降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