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杭州8月26日專電(記者 岳德亮)秋季開學在即,浙江省物價局、省教育廳公佈了規範後的公辦中小學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名錄,並提出“嚴禁強制或變相提供服務並收費”。
據了解,中小學服務性收費是指義務教育學校、普通高級中學、中等職業教育學校在完成正常的教學任務外,為在校學生提供由學生或學生家長自願選擇的服務而收取的費用;中小學代收費是指學校為方便學生在校學習和生活,在學生或學生家長自願的前提下,為提供服務的單位代收代付的費用。
記者26日從浙江省物價局、省教育廳發出的通知中了解到,9月1日起,該省公辦中小學的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項目有課本、作業本、國防教育(軍訓)、愛國主義教育、體檢、伙食費。而學生證、借書證、就餐卡、校園一卡通、畢業證書等學生在校期間使用的證、卡,首次辦理時不得收取任何費用,補辦時可以按成本收取工本費。
浙江省物價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標準(伙食費除外)由當地市、縣(市、區)價格主管部門會同教育主管部門根據非營利性原則,按實際服務成本核定。向在校學生收取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堅持自願和非營利原則,按學期據實結算。嚴禁強制或變相強制提供服務並收費。
浙江省物價局、省教育廳在通知中指出,學校和教師在為學生服務、代辦有關事項的過程中不得獲取任何經濟利益,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回扣。確有折扣的,須全額返還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