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困難群眾生活水平不因物價上漲而降低,北京市將向孤殘兒童、低保對象、農村五保等5類人群發放一次性臨時生活補貼,具體標準為每人200元,將於11月底發放到位。
據悉,享受此次臨時補貼的城鄉困難群眾主要包括:城鄉低保、農村五保及享受生活困難補助人員;享受定期撫恤補助的優撫對象和孤殘兒童。臨時生活補貼標準為每人200元,將於11月底發放到位,所需資金由市級財政負擔。另外,11至12月份新批准享受以上待遇的人員,可按照補貼標準的50%發放,所需資金由區縣財政負擔。
根據《北京市城鄉居民基本生活消費品價格變動應急預案》,凡北京市城鄉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食品、居住類等費用的價格指數出現較大幅度上漲,並且持續較長的一段時間,可以給低保及困難人員發放臨時性生活補貼。
市民政局要求,各區縣要加強對臨時生活補貼資金的發放管理工作,認真審核各類發放對象的範圍,規範補貼發放程序,切實做到資金髮放工作的公正、公平和透明,確保專款專用,嚴禁擠佔挪用,把補貼發放的各項相關工作落到實處。
另外,為確保11月底前將臨時生活補貼發放到每一戶困難家庭,各區縣民政局要負責匯總本區縣困難群眾臨時生活補貼發放進展情況,並於每週三前,將本區縣城鄉困難群眾生活補貼發放進展情況表上報市民政局。(劉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