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惠州市總工會近日決定,將工資集體協商工作納入各級工會年度考核,對工資集體協商工作實施動態跟蹤考核,並將目標任務納入工會創先爭優活動檢查考評範圍。
惠州市總制定了《惠州市“工資集體協商要約月活動”實施方案》,建立工資集體合同簽訂和履約的定期監督檢查制度、成效評價機制,將本地區勞動關係和諧度、職工群眾滿意率等作為對下級工會工作的重要考核指標。目前,該市已簽訂工資集體協商合同2244份,覆蓋企業4442家,覆蓋職工462961人。 (實習生郭曉瓊 記者葉小鐘 通訊員沈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