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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提醒:購房須查清樓盤“底細”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04月17日 11時23分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西安4月17日專電(記者 劉彤)商住樓明明已被法院查封,暗地裏卻仍在偷偷出售。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16日通過媒體提醒具有購房意願的公眾,購房前一定要向房管部門查證所售樓盤“底細”,以免數十萬元乃至上百萬元的辛苦錢打了水漂。

    “已被人民法院查封的房産是禁止對外銷售的,消費者一旦購買,交易不受法律保護。”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法官告訴記者,因為涉及經濟糾紛,2009年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查封了位於西安市二環路的某大廈1至4層的大部分房産,面積達5000多平方米。按照相關法律,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房産,禁止任何人進行交易。即使是向外出租,也必須先向法院提出申請,申請通過後方可出租。

    今年4月初,有群眾發現網絡上出現了這棟大廈的大量售房信息,並向西安市中院反映。執行法官在這棟樓的15層一間寫字間找到了其售樓部,並從現場收繳了宣傳資料,目前尚不清楚是否有人已經購買。

    在辦案過程中,法官陸續發現有一些其他樓盤也存在這一現象。部分開發商明知房産已被抵押或查封,卻仍然編造各種藉口,公開對外出售或出租,存在欺詐嫌疑。法官提示,這類樓盤一般都不允許購買者按揭貸款,因此購買者會被要求一次性交完全款。如果消費者購買了已被抵押或查封的房産,交易將不受法律保護。

    法官建議,消費者在購房之前最好前往房管部門進行查實,查看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情況,仔細思量後再做出購買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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