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財政局、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共同發佈了《北京市小額擔保貸款擔保基金管理實施辦法》和《北京市失業人員從事微利項目小額擔保貸款財政貼息管理辦法》,對北京市小額擔保貸款政策進行了新的調整,大幅提高了貸款擔保額度和享受財政貼息的貸款額度,規定合同期滿未就業大學生村官和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貸款免擔保,並對就業困難人員給予全額貼息的支持。
據介紹,北京市失業人員、未就業大學畢業生、復員(轉業)軍人、農村轉移勞動力、農村婦女開辦的個體工商戶、小微企業以及經區縣人力社保部門和財政部門認定的勞動密集型小微企業均可申請小額擔保貸款。貸款期限一般不超過兩年。本次調整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
一是提高了貸款擔保額度和享受財政貼息的貸款額度。將個體工商戶小額擔保貸款的最高擔保額度和享受財政貼息的最高貸款額度由原來的10萬元提高至20萬元。將小微企業小額擔保貸款的最高擔保額度和享受財政貼息的最高貸款額度由原來的50萬元提高至100萬元。
個體工商戶經營項目屬於微利項目的由市財政按實際利率據實全額貼息。自主或合夥創辦的小型、微型企業的可按招收北京市失業人員申請財政貼息,企業一次招用失業人員達到3人以上(含3人)20人以下的,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由市財政按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貸款基準利率的50%給予貼息;企業一次招用失業人員達到20人以上(含20人)的,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由市財政按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貸款基準利率據實全額貼息。展期、逾期不予貼息。
二是加大了對大學生村官和高校畢業生的扶持力度。符合條件的北京市合同期滿未就業的大學生村官和北京市低保、低收入家庭的高校畢業生在申請小額擔保貸款時可免於提供反擔保措施。也就是説滿足條件的這兩類人今後可以不提供任何擔保就可申請貸款。其中,北京市合同期滿未就業的大學生村官應滿足以下條件:(1)持有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製、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簽發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2)經區縣大學生村官管理部門推薦;(3)申請貸款的營業執照在合同期滿後三年內取得;(4)申請的是個體工商戶或自主、合夥創辦小微企業(需任法定代表人)小額擔保貸款,已正常經營一年以上,有經營業績證明有相應還款能力,無不良記錄。
北京市低保或低收入家庭的高校畢業生應滿足以下條件:(1)申請的是個體工商戶或自主、合夥創辦小微企業(需任法定代表人)小額擔保貸款,已正常經營一年以上,有經營業績證明具有相應還款能力,無不良記錄;(2)借款人是北京市低保或低收入家庭成員之一,持有《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北京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或《北京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證》,且有借款人的相關信息。
三是進一步擴大享受財政貼息的微利項目範圍。在原零售業、搬家、配送、辦公服務業等非農業經營項目的基礎上,將從事草莓、西瓜等種植及養魚、養豬等養殖業等農業生産經營的項目納入微利項目,享受市財政全額貼息。
四是對就業困難人員給予貼息政策特殊支持。對零就業家庭、低保、“4050”、殘疾及連續失業一年以上等經街道、鄉鎮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按照《北京市就業援助規定》認定的就業困難人員,申請個體工商戶小額擔保貸款財政貼息的,不受微利項目限制,由市財政據實全額貼息。
據介紹,北京市自2003年開始實施小額擔保貸款政策,目的是通過政府設立小額擔保貸款擔保基金和財政貼息資金,運用金融手段支持下崗失業人員自謀職業、自主創業。隨著政策的不斷修改和完善,貸款支持對象由國有和集體企業下崗失業人員,擴展到城鎮登記失業人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復員(轉業)軍人、農村轉移就業勞動力、農村婦女等五類人群;貸款擔保額度及享受財政貼息的貸款額度,比2003年政策出臺時提高了10倍;財政貼息的範圍由19個微利項目擴大到10大項近百個項目。近10年來,全市各級人力社保部門、財政部門、擔保公司和經辦銀行密切合作,認真履行職責,積極開展貸前培訓和諮詢、貸中調查和回訪、貸後跟蹤和指導等監督、檢查和服務工作,並按時足額撥付貼息資金。截至目前全市共發放小額擔保貸款近2.1億元,1600家初創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享受了這一惠民政策,直接幫扶了2210人實現創業,帶動1.4萬餘人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