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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國慶連休 加班工資怎麼算?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09月24日 09時30分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上海9月23日專電(記者 周蕊)8天長假即將到來,你的加班工資應該怎麼算呢?記者從勞動部門了解到,9月30日,10月1日、2日、3日加班,單位應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

    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12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2012年中秋節、國慶節放假安排為9月30日至10月7日放假調休,共8天。9月29日(星期六)上班。

    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相關負責人介紹,今年中秋國慶長假恰好對半分成兩部分,前四天是法定假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資。後四天屬於一般假期,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可以選擇給勞動者安排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如果不給補休,則應當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計算加班工資時,日工資按平均每月計薪天數21.75天折算,小時工資則在日工資的基礎上再除以8小時。在確定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時,勞動合同對工資有明確約定的,按不低於勞動者所在崗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勞動合同對工資沒有明確約定的,按集體合同約定執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的,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正常出勤月工資收入的70%確定。

    按照4月1日起上海執行的月最低工資標準1450元計算,勞動者在9月30日,10月1日、2日、3日當天加班,每天的加班工資至少有200元。如果8天都加班、不調休,加班工資至少有133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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