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10日專電(記者 涂銘)北京中關村電子市場內商家欺詐或強買強賣的情況多有發生。北京市海淀區法院日前以強迫交易罪對強買強賣的商戶李某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法官提醒廣大消費者應警惕商家設計的“交易陷阱”,以免上當受騙。
據法院介紹,李某于2010年註冊成立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後,經營相機等電子産品業務。李某等人先在互聯網上發佈低價産品信息吸引顧客到店,以先交錢後提貨為由要求顧客先付貨款,然後再向顧客交付低端産品或缺少零部件産品,並在顧客拒絕交易後對顧客進行辱罵、恐嚇。2011年7月,李某指使員工對因相機質量問題前來交涉的顧客于某等5人進行毆打,致多人輕傷。
北京市海淀區法院法官樊強提醒消費者,電子市場中經常存在以下三種交易陷阱,需加以提防。
一是“轉型”“偷機”。“轉型”是指顧客在來買看好的電子産品時,為客戶推薦另一款;如果不了解,就加價銷售。“偷機”是指在不能“轉型”的前提下,説網上報價的商品有瑕疵,正品按市場價銷售。
二是拒絕先行驗貨。先行驗貨是保證交易時不上當受騙的保障。但很多商家在經營過程中,當客戶要求付款前先驗貨時,多以貨物不在店內、需憑付款單取貨為由,要求顧客先付款,從而使得顧客處於被動地位。
三是屏蔽手機信號以防報警。因管轄派出所會在每家商戶門口處貼上派出所報警電話,方便客戶報警。很多商家將店內覆蓋的手機信號屏蔽,意在防止客戶打電話報警,以達到以恐嚇、辱罵方式完成交易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