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力社保局發佈《關於調整2013年工傷一至四級人員工傷保險待遇有關問題的通知》。
在傷殘津貼方面,2012年底前享受傷殘津貼的一至四級工傷人員(不包括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工傷退休人員),根據傷殘等級每人每月分別增加津貼:一級傷殘265元,二級傷殘255元,三級傷殘245元,四級傷殘235元。調整後傷殘津貼每月低於1989元的提高到1989元。
退休工傷人員補貼方面,2012年底前鑒定為工傷一至四級的退休人員(包括退職人員),根據傷殘等級每人每月分別增加補貼:一級傷殘60元,二級傷殘50元,三級傷殘40元,四級傷殘30元。調整後工傷補貼與養老金之和每月低於1989元的提高到1989元。
參加工傷保險社會統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未參加工傷保險社會統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通知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記者 廖晨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