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人社廳、民政廳、殘聯等五部門聯合發出《關於做好貧困殘疾人參加新型農村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的通知》,決定從2014年1月1日起,對貧困殘疾人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新農保”)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城居保”)實行政府全額補助。據不完全統計,全區將新增40萬人享受全額補助。
據了解,貧困殘疾人補助對象應具備以下條件:具有廣西戶籍,年齡為16周歲至59周歲(不含在校生)的城鄉居民;持有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且殘疾等級為三、四級;屬於家庭人均年純收入低於國家貧困線標準的農村人口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通知》明確指出,參加新農保或城居保已享受政府全額補助政策的其他殘疾人,不屬於《通知》規定的補助對象。
原政策規定,參加新農保的農村貧困殘疾人,選擇最低繳費檔次繳費的,個人繳費部分由地方政府給予全額代繳。此次,新政策將原有的補助人群從農村重度殘疾人、五保供養對象,擴大到貧困縣的普通殘疾人群,只要是年收入在2300元以下,殘疾等級為三、四級的殘疾人,均可獲最低繳費檔次100元的政府全額代繳。
參加城居保的城鎮貧困殘疾人,此次也納入並成為新政受惠群體。只要是殘疾等級在四級以內的殘疾人、城鎮“三無”人員、城鎮低保對象,選擇最低繳費檔次繳費的,均可享受政府100元的全額代繳。(記者 姚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