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杭州6月4日專電(記者 岳德亮)為適應新課改高考改革,浙江省物價局、省財政廳日前新核定了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費標準。新的標準自實施新課改高考招生報名起執行。
根據新的規定,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費(按3+X的4門科目核定)仍保持現行標準不變,即每人次110元;實施新課改高考方案後增加或減少考試科目的,每門每人次按30元加收或減收,按每次考試計收。
藝術、體育類專業考試以及各院校經國家或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准的自主招生(含保送生、小語種)考試、單獨組織的專業考試,招生考試費標準統一為每人次110元。
浙江省教育廳此前發佈消息稱,浙江省將從2009年開始實行新課改高考方案,改以往單一的統一選拔考試為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綜合素質評價和統一選拔考試三位一體的多元化的招生考試評價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