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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兒童早教需遵循六大基本原則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11月07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福州11月6日專電(記者孟昭麗)福建省教育廳近日下發的《福建省0-3歲兒童早期教育指南(試行)》提出,兒童早教需遵循六大基本原則。

    《指南》是福建省教育廳根據0歲至3歲兒童的發展特點和規律而制定的,旨在為福建省學前教育機構實施早期教育工作提供指導,同時為家長開展早期教育提供參考。

    福建省教育廳介紹,此六大基本原則分別為:一、順應原則。重視兒童的身心發展規律,順應兒童的天性,把握每個階段的發展特點和水平,關注兒童經驗獲得的機會和發展潛能,創設適宜的環境,促進每個兒童在原有基礎上全面和諧發展。

    二、關愛原則。重視兒童的情感關懷,強調以親為先,以情為主,賦予親情和關愛,尊重兒童的意願,創設寬鬆、溫馨的家庭式氛圍,滿足兒童成長的需求。

    三、生活原則。在教育實踐中,從日常生活中選擇兒童感興趣的、富有價值的教育內容,將教育貫穿在一日生活之中,豐富兒童的認識和經驗。

    四、活動原則。提供安全、可操作、能滿足兒童發展需要的活動材料,開展豐富多樣的、符合兒童發展階段特點的遊戲活動,讓兒童在快樂的遊戲中,開啟潛能,推進發展。

    五、融合原則。兒童的身心健康是發展的基礎,應把兒童的健康、安全和養育工作放在首位。保育與教育工作緊密結合,做到以保為主,保中有教,保教合一;教育內容要有機聯絡,相互滲透,注重綜合性。

    六、差異原則。重視兒童在生長與發育、動作發展、語言發展、認知發展、情感與社會性等方面的發展差異,關注多元智慧,提倡更多地實施個別化的教育,促進每個兒童富有個性地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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