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福建省教育廳出臺《2009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學校體育專業招生工作意見》,參加體育統考的考生須參加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文化考試,體育單考的考生除符合免試條件外均須參加國家體育總局統一組織的文化考試。
福建省高招辦將於3月10日前確定統考設點高校名單並向社會公佈,考生屆時可以向報名所在地高招辦諮詢。考生須于3月5日-6日到報名確認點所在縣(市、區)高招辦辦理簽領《體育專業准考證》,于每批體育統考前1天到設點高校報到。
體育統考成績錄取控制線,按全省招生計劃數的2.5倍劃定。體育專業文化考試錄取控制線,本科專業原則上不應低於福建省招生委員會確定的理工(或文史)普通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60%,高職(專科)專業原則上不應低於福建省招生委員會確定的理工(或文史)高職(專科)批次錄取控制線的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