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北京市教委對2006年頒布實施的《辦學條件標準細則》進行調整,教學挂圖、錄像機等原來“必配”的教學設備變成了“選配”。
“必配”變“選配”,無疑為還有最後一年期限的中小學辦學條件達標降低了難度。北京市教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對標準細則的調整並非是降難度促達標,而是伴隨著課程改革的深入、教學內容和教學手段的革新,標準細則中的部分項目已不適合當前的教學需求。
據介紹,本次主要是對中、小學各學科教學儀器配備進行了部分調整。“學校都用上了投影儀,再必配教學挂圖就沒什麼意義了。”市教委有關負責人解釋。雖然設備“落後”了,但考慮到一些郊區農村學校的現實條件,為保證教學效果,市教委並未取消這些設備,只是將這些原本“必配”的設備調整為“選配”。
按照計劃,2010年將是北京市中小學的辦學“達標年”,全市中小學在專用教室、教學設備設施、音體美器材、圖書資源等主要項目均需達到2006年頒布實施的中小學辦學條件標準,實現教育資源的基本均衡。今後北京市將定期調整中小學的辦學條件標準,淘汰已不適宜的教學設備,添加新的辦學要求,以適應北京市基礎教育的發展速度。(劉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