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督導部門將把加強中小學管理、規範辦學行為列為新時期綜合督導重點,並作為表彰獎勵、行風評議、業績考核的重要依據,這是8月31日上海市教委在貫徹教育部《關於當前加強中小學管理規範辦學行為的指導意見》的通知中明確的。
意見要求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結合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對轄區內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社會反響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結合實際制訂與落實相關措施,做到即知即改。加強對轄區內各中小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管理和檢查,查找違背教育規律、影響正常教學的瓶頸問題,及時予以糾正。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抓住重點,構建有利於規範學校辦學行為、切實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的長效機制,力爭在新學年取得較為明顯的成效。
意見明確,市、區縣相關教育部門要建立健全督導和檢查的機制,加強對中小學管理工作的監督指導,對來信、來電、來訪反映的違規問題,一旦查實要督促整改,並對相關責任人誡勉談話;對嚴重違規的行為,實施行政問責制,進行責任追究,並向社會公示與通報。(記者 蘇軍 通訊員 焦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