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寧夏回族自治區出臺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辦法》規定,全區各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行統一組織、定期考試製度。
《辦法》對招聘程序也作了4條規定:市、縣所屬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先由用人單位提出用人計劃經主管部門同意,報同級人事(組織)、編制部門核準後,由同級人事部門提出招聘計劃上報自治區人事廳,並經自治區編辦對招聘單位空編情況進行審核後,有計劃按比例確定新增人員招聘計劃;招聘計劃由各級人事部門于每年的1月底和7月底報自治區人事廳審核匯總,自治區每年安排2次統一考試;招聘計劃批准後,自治區人事廳將通過《寧夏日報》、寧夏人事網站以及其他媒體統一向社會發佈招聘公告;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考試工作由自治區人事廳統一組織,分類實施。自治區人事廳每年3月和9月按系統分類組織考試。(記者 李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