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政務要聞>> 部門信息
 
陳雷:為促進水利又好又快發展提供政策法規保障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2月28日   來源:水利部網站

    要從以下六個方面加強和做好水政工作:

    第一,堅持統籌兼顧,著力實現推進立法進度和提高立法質量的有機結合。要按照水法規體系規劃的總體部署,突出重點,統籌兼顧,加強立法協調,特別要加快水利發展與改革急需立法項目的立法進程。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要重點做好三個方面的立法工作:一是完善民生水利方面的法律制度,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水利問題,保障和改善民生,如防汛抗旱、水庫移民、農村水利、水電等方面的水法規。二是完善節約和保護水資源、保護和改善水環境方面的法律制度,促進生態文明建設,促進人水和諧,如節水、水資源保護、地下水管理、水土保持等方面的水法規;三是完善水利社會管理方面的法律制度,為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提供良好的水事秩序和法治環境,如河道管理、採砂管理、洪水影響評價等方面的水法規。

    提高立法質量,要處理好六個方面的關係:一是正確處理公平與效率的關係,更加注重社會公平;二是正確處理政府與市場、政府與社會的關係,促進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政府與仲介組織分開;三是正確處理加強管理和自律的關係,鼓勵、引導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進行自我規範;四是正確處理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權益的關係,在保護公共利益的同時,更加注重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五是正確處理政府權力和行政管理相對人權利的關係,更加注重保護行政管理相對人的權利;六是正確處理立足現實和改革創新的關係,使立法不斷適應改革開放、經濟社會發展和水利工作的需要。

    提高立法質量,要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把科學發展觀始終貫穿于水利立法工作的全過程,不斷完善立法工作者、實際工作者和專家學者相結合的工作機制。要進一步提高水利立法的透明度,完善公眾參與機制、程序和方法,使立法充分體現人民群眾的共同意願。要高度重視調查研究,深入實際,掌握第一手資料,使立法更加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更利於解決實際問題。要探索建立水利立法的後評估制度,完善水法規實施情況的跟蹤反饋機制,做好水法規的定期清理工作,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統一。

    第二,堅持公平正義,著力實現打擊違法行為和保護合法權益的有機結合。公平正義、執法為民是水行政執法應當始終遵循的基本準則。要繼續深化水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加強執法隊伍建設,完善行政執法主體資格制度,加快建立權責明確、行為規範、監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水行政執法體制。

    要繼續推進水利綜合執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和行政規費徵收權,積極探索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努力提高執法效能。水利部將在去年工作的基礎上繼續開展綜合執法聯絡點工作。要嚴格遵守行政執法程序,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對人的知情權、陳述權、申辯權、監督權和救濟權。建立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制度,防止濫用行政處罰裁量權。完善行政執法機關內部監督制約機制,深入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規範和監督行政權力的行使。水利部已經完成部機關及七個流域管理機構執法依據的梳理工作,即將向社會公佈;還沒有完成這項工作的地方要採取措施,加快工作進度。

    要針對水行政執法薄弱的現狀,在繼續加強水利立法的同時,把水法規的實施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以貫徹實施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徵收管理條例以及水工程建設規劃同意書制度管理辦法(試行)、打擊非法採砂、河道清障為重點,採取執法檢查、開展專項執法行動、對重大水事違法案件掛牌督辦等措施,堅決打擊水事違法行為,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保證水法規的有效實施。

    第三,堅持標本兼治,著力實現預防水事矛盾和化解水事糾紛的有機結合。我國水旱災害頻繁,水資源問題十分複雜,因開發利用水資源和防治水害所引發的地區之間、群體之間的矛盾糾紛時有發生,且大多數是由民生問題引發的。當前水事糾紛呈現出涉及面廣、利益矛盾複雜、調處難度大、影響深的特點,已經成為影響社會穩定和水利發展的不和諧因素。我們要從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強水事糾紛調處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複雜性和艱巨性,把依法妥善調處水事糾紛作為一項嚴肅的政治任務,切實抓緊抓實抓好。

    要堅持“預防為主,預防和調處相結合”的工作方針,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屬地為主、條塊結合的水事糾紛調處機制。把編制水事矛盾焦點地區水利規劃、建立穩定的水事糾紛調處工程建設投資渠道、建立和落實水事糾紛調處責任制、加強水事糾紛排查作為主要工作措施,力爭把水事糾紛化解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要完善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部門的協作機制,大力開展平安邊界建設。要加強對已發生水事糾紛的協調力度,落實措施,加強協調,儘快解決。當前,尤其要加強和做好北京周邊地區省際水事糾紛的調處工作,為北京奧運會的成功舉辦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第四,堅持改革創新,著力實現基礎性理論研究和應用性政策研究的有機結合。要增強戰略思維,拓展視野,以紮實的理論、豐富的信息和科學的方法為基礎,始終站在水利發展與改革的前沿,既要關注全局性、綜合性、戰略性、長期性問題,潛心開展基礎性理論研究,又要著眼于解決當前水利發展與改革中的重點、難點和熱點問題,開展應用性政策研究,抓緊出臺關於加快水利發展與改革的相關政策,為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和流域管理機構正確決策和科學管理提供切實可行的政策建議。

    要加強政策研究成果的轉化和應用,使研究成果及時轉化為現實生産力,為政策制定和立法工作服務,為水利發展與改革服務,促進水利行業制度創新、體制創新和機制創新。要加強政策研究的歸口管理和項目管理,制定和實施政策研究規劃和年度計劃,逐步建立水利政策研究成果管理信息系統,實現成果共享。

    第五,堅持監督制約,著力實現規範行政行為和依法履行職責的有機結合。要按照依法行政和轉變政府職能的要求,規範水利行政行為,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當,高效便民,誠實守信,權責統一。要依法履行水行政主管部門的管理職能,切實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錯位。

    要進一步完善公眾參與、專家論證和政府決定相結合的行政決策機制,凡是關係國計民生的重大決策,凡是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項,都要認真聽取社會各界和專家學者的意見,逐步建立重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專家諮詢論證制度、聽證制度和跟蹤反饋制度,保證行政決策的科學性、民主性、合法性。要繼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進一步減少和規範水利行政審批,加強對水行政主管部門和流域管理機構實施行政審批情況的監督檢查,加強對被審批單位和個人從事行政審批事項活動的監督管理,力求在規範審批行為、創新審批方式、完善審批制度、建立長效機制等方面不斷取得新的進展。要充分發揮行政復議在解決行政爭議、化解社會矛盾、促進法治政府建設中的重要作用,暢通渠道,嚴格依法辦理行政復議案件,堅決糾正違法和不當的行政行為,確保水行政主管部門和流域管理機構依法履行職責。

    第六,堅持法治理念,著力實現法制教育和法治實踐的有機結合。做好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對於普及法律知識、增強法律意識和提高法律素質、促進依法治水具有重大作用。水利法制宣傳教育要適應黨和國家工作大局,適應全社會和廣大人民群眾對法律知識的現實需求,以水法規為重點,緊密結合國家民主法制建設的新進展和新成果,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弘揚法治精神。要進一步建立健全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集體學法制度、領導幹部法制講座制度、水利法律知識年度考試考核制度、法律顧問諮詢制度等各項普法工作制度,實現普法工作規範化、制度化、經常化。要以“世界水日”“中國水周”“全國法制宣傳日”集中宣傳為重點,堅持集中宣傳與經常宣傳相結合,創新方式方法,注重宣傳實效,紮實推進“五五”普法工作。通過深入紮實的法制宣傳教育和法治實踐,進一步提高水法制意識,進一步增強水行政主管部門和流域管理機構依法行政的自覺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務社會的水平,形成自覺學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會氛圍,把水法律法規轉化為全體人民的實際行動,努力營造有利於水利又好又快發展的法治環境。

   上一頁   1   2  3   4   下一頁  
 
 
 相關鏈結
· 陳雷在京會見來訪的澳大利亞維多利亞州州長一行
· 水利部部長陳雷到余姚東陽永康等地考察水利工作
· 陳雷在水利廳局長會議上講話:做好民生水利工作
· 水利部召開全國水利安全生産視頻會議 陳雷講話
· 陳雷:為促進農業穩定發展、農民持續增收作貢獻
· 水利部部長陳雷會見世界自然基金會總幹事利普
 圖片圖表
 欄目推薦
領導活動 人事任免 網上直播 在線訪談 政務要聞 執法監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規 央企在線 新聞發佈 應急管理 服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