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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51億元惠農利民農村低保標準提高到1200元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1月27日   來源:人民日報

  從今年開始,福建省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將從1000元提高到1200元,將使福建省農村低保對象從目前的75萬人增加到78萬人。記者從正在召開的福建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獲悉,今年福建省級財政將統籌安排51億元,主要用於興辦惠農利民之事。

  2004年1月,福建省率先在全國全面建立和實施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3年來,全省累計發放低保金10.95億元,其中省級財政補助佔70%。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家庭年人均收入1000元提高到1200元後,全省將投入5.27億元。

  今年福建省惠農利民實事還包括:全面實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政府補助標準從每人40元提高到50元,全省共需投入11.13億元。建立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全省財政共安排7.65億元,其中省級財政安排3.9億元,加大現有中小學危房改造力度;省級財政安排4.5億元用於免除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學雜費。安排30.72億元轉移支付、困難補助等資金,增強基層政府提供公共服務的能力。(記者江寶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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