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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佈2012年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標準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02月18日 16時30分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2月18日電(記者張淼淼)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18日公佈2012年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標準,最低繳費標準960元,最高7420元。

    據介紹,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實行按年繳納,每年的繳費時間為4月1日至12月10日,參保人員可根據自身經濟承受能力,在最低和最高繳費標準之間選擇本年度繳費標準,多繳多得。

    按照《北京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辦法》規定,北京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最低繳費標準為北京市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9%,最高繳費不超過北京市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為確保北京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順利實施,農民能夠持續繳費並保持一定的待遇水平,北京市自2009年建立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到現在,繳費標準沒有隨著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和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加而調整,2012年北京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標準仍然維持最低繳費960元,最高繳費7420元,與前三年一致。

    據悉,北京市自2009年起建立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在繳費、待遇等標準上城鄉一致,實現了養老保障城鄉一體化。參保人數連續3年增長,截至2011年底,參保人數已達173.4萬人。領取養老金的城鄉居民人數達22.2萬人,其中農村居民20.8萬人,城鎮居民1.4萬人。城鄉居民養老金月平均450.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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