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10日電(記者徐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相關負責人近日在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時表示,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已進入關鍵階段,六部門派出聯合督查組赴有關省市對當地開展專項檢查工作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這位負責人介紹,專項檢查分三個階段進行:一是宣傳及自查階段(2012年11月26日至12月1日);二是執法檢查階段(2012年12月2日至2013年1月25日);三是分析總結階段(2013年1月26日至31日)。
在執法檢查階段,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住房城鄉建設、公安、國資監管、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工會組織要組成聯合執法檢查組,集中力量對用人單位進行檢查,對重點行業、重點區域及發生過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用人單位要逐戶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這位負責人説,對存在拖欠工資問題的用人單位,要責令其改正,對拒不改正的,處以罰款;對符合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情形的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應及時向公安機關移送。
他還表示,對無故拖欠農民工工資數額大、時間長、性質惡劣的用人單位,在依法進行處理的同時,要向社會公佈。進一步加大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用人單位的處罰力度,對惡意拖欠、情節嚴重的,可依法責令停業整頓、降低或取消資質,直至吊銷營業執照。
記者來信:一個“討”字,包含農民工多少辛酸?
一個“討”字,包含農民工多少辛酸與無奈。全國農民工2億多人,關係著2億多個家庭。他們當中不少人背井離鄉打工掙錢,辛苦一年的工資,是父母的看病錢、子女的學費、全家的生活費,寄託著一家人的希望。然而,這樣的血汗錢,卻不能按時、足額拿到,有的甚至拖欠多年,將心比心,情何以堪。 >>>詳細內容
年關又至 工錢是否落袋為安——農民工工資追訪
新華社北京1月10日電(記者杜宇、安蓓、何雨欣)1月10日,已是“三九”第三天,對於農民工欒興龍而言,冷的不只是天氣,還有攥在手裏的那張保證書,上面寫著“今收到4000元,保證以後不再找政府部門上訪。”落款日期2012年11月9日。
2012年5月到2012年10月,欒興龍在山東淄博華僑城蘇通建設工地做架子工,134天,每天180元,應得24120元,去掉這期間借支的8950元,老闆支付的1250元,最終應拿到13920元。
>>>詳細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