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出臺《關於促進外貿穩定增長的九條措施》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4-02 09:29 來源: 福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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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福建省商務廳獲悉,近日,福建省出臺《關於促進外貿穩定增長的九條措施》,旨在緩解福建省進出口企業壓力,進一步增強福建省外經貿發展後勁。 

此次出臺的措施釋放出若干利好——

支持企業建設境外營銷網絡,推進境外福建商品營銷中心建設;支持發展跨境電子商務,對簡化跨境電子商務通關、物流、支付、稅務等流程的項目給予鼓勵,支持跨境電商企業在境外設立倉儲基地、自建或利用第三方跨境電商平臺等。

按初創期、發展期、成熟期三個階段支持企業培育自主品牌,鼓勵企業並購高端國際品牌;優先支持品牌企業參加廣交會、華交會等境內外重點展會;支持開展與國際品牌評價、促進、推廣、保護四大體系建設相關的公共服務。

在優化退稅服務方面,規定有關部門對出口企業出口貨物退(免)稅認定和變更的審批要給予即時辦結,最長辦結時限不超過5個工作日;允許外貿企業一月多次申報出口退稅,落實15個工作日限時辦稅服務承諾制等。

在加大出口金融支持力度方面,提出推動政、銀、企合作,共同建立風險共擔資金池,推動商業銀行降低貸款門檻;深化貨物和服務貿易外匯管理改革,積極推行小額外保內貸試點政策等;鼓勵銀行創新匯率避險金融服務,加大提供跨境人民幣協議付款服務力度,推動海外分支行向企業的境外分支機構提供低成本的人民幣資金融資産品,加大對出口生産企業的授信支持等。

此外,《九條措施》還從壯大重點出口行業、拓展口岸貨源腹地、改善通關環境、支持開展出口信用保險、強化組織保障和激勵機制等方面推出了一系列有力舉措。

責任編輯: 盧靜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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