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開幕。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作政府工作報告。新華社記者 黃敬文 攝 “任性”可能又要火了。不過,這次不是“有錢就是任性”,而是“有權不可任性”。 3月5日,李克強總理在作政府工作報告時嚴肅又不失活潑地強調:大道至簡,有權不可任性。 果然夠簡、夠準,一下就點到了政府工作的要害。政府是什麼?是國家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是國家公共行政權力的象徵、承載體和實際行為體,正是總理所説的“有權”者。政府該如何行使權力?就是總理所説的“不可任性”。 不任性,就會依法用權,就能做到法無授權不可為、法定職責必須為。特別是國務院大力推行簡政放權兩年間,已經針對不同主體形成了相對明確的“負面清單”、“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各級政府若能有效約束自我,便能放掉該放的、管好該管的,對下不截留,對上接得住。 不任性,就會依法行政,就能摒棄“為官不為”、“廉而不勤”,告別上班混日子、“磨洋工”。在中國經濟爬坡過坎、提質增效升級的關鍵期,迫切需要各級政府打造新常態下的新狀態,積極建立簡政放權、轉變職能的有力推進機制,給企業鬆綁,為創業提供便利,營造公正競爭環境,充分激發市場活力。 不任性,就會明確身份、恪守本分,不因位高而傲驕,不因權大而忘形。政府的權力是人民賦予的,必須用之於民,始終把為人民謀發展增福祉作為最大責任,始終把現代化建設使命扛在肩上,始終把群眾冷暖憂樂放在心頭。倘若把公權力特權化、私權化,可就真真兒是任性了。 有權不可任性,體現了總理對各級政府的諄諄告誡,至簡,至真,至誠,至善。希望能成為政府部門的座右銘。(安傳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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