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各級黨委、政府加快構建城鄉社會救助體系這一“民心工程”、“德政工程”,經過兩年多的努力,全省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基本框架已經形成。
目前,全省100%的設區市和95%的縣(市、區)以政府的名義出臺了救助政策、成立了領導機構、實施了救助辦法,城鄉困難群體和災區受災群眾在生活、醫療、子女就學、住房等多方面得到了救助。
各項救助制度步入規範化發展軌道。城市低保鞏固了“應保盡保”的成果,保障了100多萬低保對象的基本生活,發放低保金7.25億元。農村特困戶救助全面實施以戶為單位的分檔救助,全省救助人口42萬戶,100萬人,發放救助金1.6億元。農村五保戶從以分散供養為主向集中供養為主轉變,集中供養率由2004年的48%提高到2005年的62%。農村醫療救助全面鋪開,全省各級共籌措救助資金8000萬元,實施大病救助和資助五保對象參加新型合作醫療6.3萬人,發放救助金6900萬元。城市醫療救助在23個縣(市、區)開展了試點工作,救助特困居民近6000多人,發放救助金1400多萬元。
今年江西省將進一步鞏固城市低保“應保盡保”、農村特困救助“應救盡救”的成果,全面落實按時按標準發放救助金,推進信息化管理,嚴格執行社會監督和責任追究制度,切實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各級民政部門和慈善組織將建立健全救助資金和捐贈款物管理制度,確保專款專用。完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做好與新型合作醫療制度、醫療保險的銜接工作,使盡可能多的困難群眾得到及時救助。拓展農村最低生活保障的試點範圍。在全省20%的縣(市、區)開展試點工作,探索建立農村低保制度。(傅雲 華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