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27日電(記者朱玉)2005年9月28日,吉林省衛生廳接待了德惠市1名艾滋病患者,患者稱是在德惠市人民醫院輸血感染的。隨後,省衛生廳立即進行了追蹤調查。經查發現,給此患者提供手術輸血的3名供血者中,有1名有償供血者于2005年10月20日經省疾控中心艾滋病篩查實驗室確認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這名供血者曾于2003年1月至2004年7月期間在德惠市人民醫院中心血庫有償供血15次,接受其血液的受血者共有25人,其中6人于調查前死亡;18人被確認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現已有兩人死亡,16人為艾滋病病毒攜帶者);1人艾滋病病毒抗體陰性。此供血者的兩名性伴及其中1名性伴的丈夫也被確認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
造成經輸血傳播艾滋病疫情的主要原因是:德惠市人民醫院中心血庫在開展採供血工作期間,存在短間隔採血、漏檢、未按試劑説明書要求檢測、未進行室內質控、工作記錄不規範等嚴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技術規範的行為和問題。德惠市市委、市政府已對相關責任人作出處理,有關責任人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
通報指出,德惠市人民醫院中心血庫違反有關規定造成嚴重的醫源性艾滋病感染事件,後果十分嚴重,社會影響極其惡劣,反映出目前仍有一些地區的血站和醫療機構人員法律觀念薄弱,血液安全意識淡薄,有法不依,有章不循,地方衛生行政部門管理不嚴、監督不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