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做好退耕還林工程封山育林工作,確保工程建設質量,2005年12月16日,陜西省林業廳向各市林業局印發了《關於做好退耕還林工程封山育林工作的通知》(陜林發[2005]360號),對封山育林工作提了四項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視封山育林工作。封山育林不同於封山護林,不僅要強化人工管護手段,而且還要按照封育結合的原則,輔以人工促進手段,要在保護好現有植被的前提下,既要充分發揮自然的自我恢復能力,又要充分發揮人工促進措施的作用,加大封育力度,儘快恢復森林植被,優化林分結構,提高森林質量。要把封山育林同退耕還林工程的人工造林同等對待,做到將退耕地還林、宜林荒山荒地造林和封山育林任務同步分解、同步設計、同步落實,認真抓好組織實施,確保全面完成任務。
二是要嚴格界定封山育林的對象。在封山育林地類的選擇上,要優先安排符合封育條件的無林地、宜林荒山荒地、疏林地和灌叢地,並結合當地自然、經濟和社會條件,輔以必要的、科學的人工培育措施,搞好封育管護和警示牌、界樁等封禁設施建設,嚴禁在退耕地、宜林荒山荒地造林和其它工程的新造林地上重復或交叉安排封山育林任務,嚴禁將有林地、耕地納入封山育林範圍。
三是要科學實施封山育林。要嚴格按照《封山(沙)育林技術規程》(GB/T15163-2004)要求開展封山育林作業設計。作業設計以封育區為單位,落實到林班、小班和山頭地塊,設計內容包括封育區的四至地界、封育類型、方式、年限、管護設施、育林措施、預期效益等。要把病、蟲、鼠、火等災害的預防納入作業設計內容。要明確實施單位,認真開展組織實施,並認真抓好檢查驗收。
四是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要實行各級政府封山育林任期目標責任制,層層簽訂責任狀。要抽調精幹人員,搞好技術培訓,並配備必要的工作經費,強化工程資金管理,落實好各項配套措施,確保封山育林取得實效。(國家林業局退耕還林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