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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制定安全生産地方性法規重點突出煤礦安全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4月10日   來源:黑龍江日報

    記者從黑龍江省人大常委會獲悉,《黑龍江省安全生産條例(草案)》即將提請省十屆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強化安全生産的法律保護作用。

    黑龍江省安全生産形勢依然嚴峻,被國家列為9個高危省份之一。2005年全省發生各類傷亡事故22045起,雖然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與上年相比有所下降,但死亡人數仍然高達3152人;全省發生煤礦事故152起,同比增加74起;死亡398人,同比增加220人;百萬噸死亡率4.088,比國家控制指標高出2.226。尤其是去年東風煤礦“11·27”事故,是建國以來第四大煤礦事故。造成這種狀況,雖然有煤礦企業安全投入不足、生産安全設施設備落後等客觀原因,但更多的是人為因素。

    據黑龍江省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主任委員胡祥鼎介紹,為避免由利益相關部門主持起草法規而導致的利益部門化和部門利益法律化問題,《條例(草案)》由人大主持起草工作。《條例(草案)》除遵守國家立法法規定的原則外,還堅持了突出重點,突出針對性和操作性,重點突出了煤礦安全,單立一章進行專門規範;對黑龍江省安全生産中的突出問題,如安全責任制問題、投入問題、事故調查處理問題、煤礦的停産整頓和關閉、瓦斯治理問題等,進行了重點規範,並堅持做到規範了就要解決問題,規範了就要可操作。

    此外,《條例(草案)》還突出了層層落實安全責任的原則,明確各級人民政府是安全生産的監管主體,生産經營單位是安全生産的責任主體,安全生産監督管理部門要承擔安全生産監管的職責,並具體規定了權力、責任及失職懲處辦法。《條例(草案)》還注意調整安全生産中的社會關係,力圖把國家監察、地方監管和行業管理的職能加以明確;為了防止隱患變成事故,對於違反本法規,預防措施不到位的,《條例(草案)》也設置了諸多懲罰條款,既包括經濟處罰,也包括對國家公務人員和國有企業管理人員的行政處罰;在賦予相關部門監管權力的同時,對他們應承擔的責任也進行了規定,對行政不作為、作為不到位、亂作為等失職、違法行為,設立了懲處條款;在堅定不移地對企業安全生産從嚴規範、嚴管嚴罰的同時,堅定不移地方便企業、服務企業,保護企業的合法權益。

    為了保護公共安全,對於可能造成公共危機的生産安全事故,從一開始就要把事故真相和政府的應對措施公開,而不能對公眾隱瞞真相。因此,《條例(草案)》做出了相應規定,並規定了相應的行政責任。由於《黑龍江省勞動安全條例》和《黑龍江省礦山安全處罰條例》出臺較早,其內容與國家新出臺的安全生産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有的相抵觸,有的國家法律法規已有明確規定,建議廢止。(記者 劉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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