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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通知要求做好"五一"期間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4月30日   來源:吉林省人民政府網站

    吉林省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于2006年4月26日向各市、州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委員會印發了《關於做好“五一”期間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要全力做好節日期間的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維護食品市場秩序和社會穩定,確保人民群眾飲食安全,防止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發生。並提出了四點要求:

    一是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全省各地、各部門要認真做好節日期間食品安全工作,認真落實食品安全監管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採取重心下移、關口前移等措施,確保責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實到位,有效解決“五一”期間食品安全問題。對因措施不力、檢查不到位,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造成嚴重影響及後果的,要依紀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二是突出重點,強化措施。要針對節日特點,結合本地、本部門的食品安全專項整治部署,制定“五一”期間食品安全工作實施方案。對食品安全隱患比較集中的重點部位、重點場所加強綜合執法、聯合執法,切實加大監管力度。突出強化農村及城郊結合部食品攤點、小作坊、小餐館等食品生産經營單位的監管,對餐飲服務、學校食堂、建築工地食堂等的食品安全進行全面監控和檢查,防止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發生。

    三是加強宣傳,營造氛圍。要創新宣傳模式,拓寬宣傳渠道,利用節日人群聚集的特點,做好有關食品法律法規和科普知識的宣傳。宣傳倡導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切實提高消費者自我保護意識和鑒別能力,努力營造人人關心、重視食品安全的良好社會氛圍。對群眾舉報投訴的食品安全問題要認真組織人員進行查處,不得推諉和拖延。對生産、銷售假冒偽劣和有毒有害食品違法犯罪行為等典型案例堅決予以曝光,形成監管高壓態勢。

    四是做好值班,強化應急。根據《吉林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要求,按照各自的職責採取有效措施,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整治、早解決”。做好食品安全監測、預警工作,及時上報緊急、重要事項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及時公佈檢查結果和預警信息。設立舉報投訴電話,實行食品安全事故首接負責制。認真落實值班制度,保持通信聯絡暢通,確保應急機制高效運轉,保證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在第一時間得到有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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