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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監會專項監督管理報告(第1號)(第2號)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4月30日   來源:電監會網站

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專項監管報告(第2號)

電力“三公”調度執行情況監督檢查報告

  依據《電力監管條例》、國家電監會《關於促進電力調度公開、公平、公正的暫行辦法》,2005年7月28日,國家電監會和國家工商總局發出關於開展電力“三公”調度執行情況檢查工作的通知。檢查工作分三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為電力企業及電力調度機構自查階段,第二階段為現場檢查階段,第三階段為總結整改階段。此次監督檢查工作于2006年1月底基本完成,現形成電力“三公”調度執行情況監督檢查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從檢查情況看,全國各級電力調度機構基本按照國家電監會發佈的《關於促進電力調度公開、公平、公正的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要求和本企業的具體規定,開展“三公”調度工作,調度結果基本體現了“三公”原則,發電企業總體認可,同時也提出了一些問題和意見。近年來供需形勢緊張,各發電企業利用小時數均有很大提高且水平相當,也是“三公”調度存在矛盾相對較少的客觀原因之一。

  廠網分開三年來,全國各電力調度機構積極轉變觀念,強化對發電企業的服務意識,採取措施切實提高“三公”調度工作水平,這些好的措施包括:建立有關規章制度,規範調度人員工作行為;向發電企業和政府有關部門聘請外部監督員,初步建立了外部意見反映渠道;按照《辦法》要求建立了規範的信息發佈制度;絕大部分電力調度機構按要求建立了定期的廠網聯席會議制度,建立了交流溝通的平臺。目前,廠網關係基本協調。

  作為電力調度機構的管理機構,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重視“三公”調度工作,認真貫徹落實《辦法》。國家電網公司努力抓好制度建設,先後對本系統出臺了《國家電網公司公開、公平、公正調度工作管理規定》、《國家電網公司電力調度機構工作人員“五不準”規定》、《對社會公眾發佈電網調度信息規範》、《向直調發電廠發佈“三公”調度信息內容規範》等文件,完善了調度管理體系和工作機制,使“三公”調度工作有章可循、規範有序。南方電網公司組織制定了電力“三公”調度實施細則,對“三公”調度工作從計劃制定、調度信息發佈、並網電廠管理、廠網聯席會議制度等方面加以規範,促進了“三公”調度制度化、常態化。

  二、監管評價

  隨著電力體制改革的深化,發電企業對電力“三公”調度工作的要求不斷提高。總體上看,全國電力“三公”調度工作近年來不斷改進和加強,電力調度機構在“三公”調度執行方面情況較好,探索了一些好的經驗和做法,在調度計劃執行、考核機制、調度信息發佈等方面,做了大量具體、細緻的工作,取得了明顯的成績。例如:

  發電量計劃安排力爭做到“三公”。發電量計劃是發電企業最為關注的問題。華北電網公司在按照政府要求制定年度發電計劃時,主動邀請發電企業參與,對電量計劃的制定過程和相關數據進行解釋、説明。發電量計劃制定後,華北網調按照月度進行分解,並及時跟蹤、控制、調整進度,各統調電廠完成進度基本保持一致。

  突出抓好“三公”調度制度建設。山東電力集團公司根據《辦法》修訂完善了《山東電網“三公”調度管理辦法》、《山東電網“三公”調度信息發佈管理制度》和《山東電網“三公”調度問訊答覆管理制度》,編制了《山東電網發電機組並網服務指南》,印發了《山東電力集團公司“三公”調度監督員制度》。按照《山東電力調度中心廉潔自律與監督管理規定》,對制定發電調度計劃的人員嚴格執行輪崗制度,制定《調度長選拔管理辦法》,組織調度對象採用無記名投票方式對調度員進行評議。通過制度建設,提高了“三公”調度水平,發電企業總體比較滿意。

  建立調度考核機制和廠網溝通方式。廠網分開後,湖南省電力公司不斷增強服務意識,堅持“三公”調度。一是完善考核標準,將電廠因故障或異常而少發的電量計入實際發電量,以此計算“年度發電計劃考核完成率”、“考核利用小時”,作為“三公”調度的評判標準之一,比簡單採用“年度發電計劃完成率”、“利用小時”更加科學公正;二是主動走訪調度服務對象,徵求發電企業對調度工作的意見,及時解決發電企業反映的問題。

  多渠道、多形式加強廠網溝通。南方電網及所屬廣東、雲南電網各級調度機構根據各自不同的條件和具體情況,採取定期召開廠網協調會議、電視電話例會、定期信息發佈會、調度年、季、月報發送及互聯網頁等形式,與發電廠溝通交流,提高調度工作的透明度,以增加理解,形成共識。河南省電力公司建立電網調度運行電視電話“大例會”制度,將原來僅有省電力公司部門參加的“碰頭會”擴大到有省內各供電單位和統調電廠共同參加的電視電話會議。會上通報電網運行情況、各單位計劃完成情況、電力供需平衡情況、電網運行方式分析等,廠網充分溝通,協商解決問題。通過“大例會”制度,廠網共同維護系統安全穩定運行,成效明顯。

  此次監督檢查中發現,參照“兩個範本”簽訂《合同》、《協議》有利於促進“三公”調度工作。認真推廣使用“兩個範本”的地方,發電企業對電力調度機構“三公”調度工作滿意度普遍較高,廠網關係比較和諧;沒有簽訂《合同》、《協議》或者脫離“兩個範本”基本要求籤訂《合同》、《協議》的,廠網關係及“三公”調度就容易産生矛盾,留下不和諧的隱患。

  三、存在問題

  “三公”調度方面存在的問題,主要集中在“三公”調度定期報告制度、廠網聯席會議和信息發佈等方面。

  一是部分電力調度機構尚未按照《辦法》要求向電力監管機構報送電力“三公”調度情況。《辦法》規定,電力調度機構應當定期向電力監管機構報告電力公開、公平、公正調度實施情況。其中國家電力調度機構每半年向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書面報告一次;區域和省級電力調度機構每季度向電力監管機構書面報告一次。檢查中發現,部分電力調度機構尚未開展報送工作。

  二是“廠網聯席會議制度”有待健全和規範。目前的廠網聯席會議一般是由電網企業牽頭召開,發電企業參加。部分電力企業認為,應該根據形勢發展的需要明確聯席會議由電力監管機構會同政府有關部門牽頭舉辦,調度機構配合,電網企業和發電企業參加,以便更好地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三是信息發佈工作有待進一步完善。目前各網省調都建立了統一規範的信息發佈制度,每月10日以統一的格式、統一的內容向發電企業發佈調度信息,發佈內容基本符合《辦法》的要求,但發電企業認為目前公佈的信息量相對較少,內容相對簡單,不能滿足發電企業的實際需要,希望國家電監會進一步完善、細化《辦法》的有關內容,以適應新的形勢,滿足新的要求。

  由於不同電廠、不同機組歷史形成的情況複雜、差異較大,客觀上增加了“三公”調度的難度。對於“三公”的內涵和要求,各方面存在不同的認識,有三種基本觀點:第一是各機組利用小時數大致相當;第二是按電價水平由低到高的順序安排發電;第三是應該本著節約能源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原則,安排參數高、性能好的機組優先發電。電網企業和發電企業建議國家電監會對“三公”調度內涵作出明確解釋,提出量化標準,並儘快建立市場機制,充分發揮市場優化配置電力資源的作用。

  總體來看,“三公”調度的情況是比較好的,但目前電力體制仍在改革過程中,各市場主體的權利、責任、義務界定尚不十分明晰,存在一些值得重視的問題。這些問題産生的根源是電力改革不到位,相關制度建設滯後以及監管體系不健全,需要在下一步電力市場化改革中逐步研究解決。

  四、整改意見及建議

  “三公”調度方面存在的問題,本質上是電力改革過程中新舊體制深層矛盾的客觀反映。這些問題的解決需要採取遠近結合、標本兼治的辦法,對問題比較突出的單位進行分類指導,提出有針對性的整改建議,督促改正;從長遠來看,必須深化電力改革,加強制度建設,加快電力市場建設,創新機制,構建和諧廠網關係,確保電力系統長期安全優質經濟運行。

  對上述問題,國家電監會已按相關法規、規章的規定,提出了整改意見:

  一是落實《辦法》規定的“三公”調度報告制度。電力調度機構應儘快落實“三公”調度報告制度,及時上報“三公”調度信息,及時糾正存在的突出問題,積極配合完善和規範廠網聯席會議制度。

  息披露水平。電網企業組織的跨區域跨省交易相關信息,應及時予以披露。應創造條件進一步擴大信息量,豐富信息發佈形式,縮短信息發佈的週期,便於發、供電企業提前安排好生産經營活動,促進電力資源優化配置。

  五、整改落實情況

  現場檢查及匯總分析過程結束後,六大區域電監局和成都、杭州電監辦按照國家電監會的要求,認真開展了“通報情況、核實問題、督促整改”相關工作,整改工作主要圍繞三個方面內容展開:一是加強“三公”調度報告制度,二是建立並完善廠網聯席會議制度,三是進一步改善信息發佈工作。各電力企業和電力調度機構積極配合,結合存在的問題,採取有效措施進行整改。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效果。國家電網公司2005年12月26日向本公司系統發出《關於認真執行<購售電合同(示範文本)><並網調度協議(示範文本)>進一步做好電力“三公”調度工作的通知》,要求高度重視檢查組提出的意見,以認真負責的態度對待每一個問題,認真研究解決方案,制定詳細的整改計劃,並迅速落實,要求進一步做好向電力監管機構報送“三公”調度信息方面的工作。目前這些要求正在逐步落實。六大區域整改意見具體落實情況如下。

  1、華北區域

  華北電監局2005年12月30日在京召開了華北區域“兩個範本”推行及電力“三公”調度情況現場檢查通報會。會上,華北電監局向各電力企業通報了國家電監會的有關要求及華北區域的現場檢查情況,介紹了京津唐電網好的經驗和做法,指出了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對執行情況不好的省份提出了整改要求,要求限期糾正。

  針對自查和現場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華北電監局制定了華北區域電力“三公”調度情況報告管理暫行辦法、華北區域電力“三公”調度信息披露制度實施暫行辦法、華北區域《合同》與《協議》備案管理暫行辦法和華北區域廠網聯席會議制度實施辦法。

  2、東北區域

  東北電監局在修改後的《東北區域電力市場實施方案》和《東北區域電力市場初期運營規則》中增加了有關信息發佈內容,將對網省公司“三公”調度情況進行週期性檢查並定期向社會公佈。

  3、西北區域

  西北電監局向西北區域電力企業通報了“兩個範本”和“三公”調度執行情況現場檢查情況,並就存在的問題進一步核實。在核實的過程中,西北電監局得到了西北各電力企業的大力支持和配合。

  西北電監局于2006年1月11日召開西北區域2006年電力供需形勢分析會,對電力“三公”調度執行檢查情況進行了通報,明確要求各電力企業要結合實際,在平等協商、增強理解的基礎上,參照“兩個範本”達成共識,構建和諧的廠網關係;嚴格執行電價政策,認真做好電費結算工作;要進一步開展電力“三公”調度工作,完善電力“三公”調度定期報告制度、廠網聯席會議制度、信息報告發佈制度。

  4、華東區域

  華東電監局及時印發了《關於貫徹實施〈電力監管條例〉的若干意見》(華東電監辦[2005]60號),要求各電網企業、電力調度交易機構要向電力監管機構提交電力交易信息和 “三公”調度信息,堅持“三公”調度原則,規範“三公”調度的信息發佈,接受“三公”調度的專項檢查,努力創造公開透明、公平公正的市場環境。

  從本次檢查的情況看,華東區域各發電企業對調度機構“三公”調度的執行情況普遍反映較好,華東電監局要求各電力調度機構保持謙虛謹慎,繼續做好“三公”調度工作,儘快落實廠網聯席會議制度,按規定向電力監管機構定期報送電力調度交易信息。

  5、華中區域

  華中電監局及成都電監辦認真組織電力企業和電力調度機構進一步核實存在的問題,分析産生問題的癥結和主客觀原因,提出整改意見,督促整改到位。

  成都監管辦要求,四川省調要進一步落實和規範“三公”調度定期報告制度和信息發佈制度,嚴格按照要求做好調度信息披露和報送工作。對於運行考核資金,要抓緊修改完善考核管理辦法,完善獎懲制度,按照“取之於電廠、用之於電廠”的原則,增加獎勵管理條款,建立專項資金帳戶,將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及時向發電企業公佈,接受電力監管機構的監管,對運行考核已形成的資金進行規範。

  6、南方區域

  南方電監局已將加強電力調度監管,促進“三公”調度作為今年的一項重要工作,在充分聽取各方意見後,依據國家電監會頒布的《電力企業信息披露規定》等文件,擬制定《南方區域電力調度信息披露指導意見》,建立更加透明、及時的調度信息公開制度,明確公開的方式和具體內容,維護各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

  電力“三公”調度執行情況關係到電力系統的安全穩定運行,關係到電力企業的切身利益,是一項長期性工作,需要常抓不懈。對存在問題的整改,需要一個過程。隨著電力供需形勢的緩解,“三公”調度問題將會出現一些新的情況。國家電監會將結合區域電力市場建設,在現行《辦法》的基礎上,進一步研究豐富和細化信息發佈內容、縮短信息發佈週期、提高信息發佈的時效性。進一步督促整改,鞏固此次監督檢查成果,並建立長效機制,改進廠網聯席會議制度,完善“三公”調度報告制度,研究制定“三公”調度量化考核辦法,將電力“三公”調度工作在規範化的基礎上細化、量化、常態化,構建科學、規範、和諧的廠網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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