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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監會專項監督管理報告(第1號)(第2號)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4月30日   來源:電監會網站

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專項監管報告(第1號)

《購售電合同(示範文本)》
《並網調度協議(示範文本)》
推行情況監督檢查報告

    依據《電力監管條例》、國家電監會和國家工商總局《關於印發<購售電合同(示範文本)>的通知》、《關於印發<並網調度協議(示範文本)>的通知》,2005年7月28日,國家電監會和國家工商總局發出關於開展《購售電合同(示範文本)》、《並網調度協議(示範文本)》(以下簡稱“兩個範本”)推行情況檢查工作的通知。檢查工作分三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為電力企業及電力調度機構自查階段,第二階段為現場檢查階段,第三階段為總結整改階段。此次監督檢查工作歷時半年,已于2006年1月底基本完成,現形成監督檢查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 全國簽訂購售電合同(以下簡稱《合同》)並網調度協議(以下簡稱《協議》)及參照範本情況

  檢查結果顯示,截至2005年8月底,全國網省級調度電廠《合同》應簽835份,實簽622份,簽約率74%,《協議》應簽850份,實簽833份(注:含經雙方協商同意沿用原協議的情況),簽約率98%。從簽約率看,《協議》高於《合同》。

  1.《協議》簽約率均較高、地區間差異較小。全國《協議》簽約率普遍較高,其中28個網省公司與直調發電企業《協議》簽訂率達100%(含經雙方協商同意沿用原協議的情況)。

  2.《合同》簽約率各地區間差異明顯。京津唐、上海、湖南、海南、雲南簽約率均達到100%,而浙江簽約率為0,山東(17%)、山西(23%)、蒙西(29%)、遼寧(53%)和福建(56%)不到60%,其餘各省均在70-90%之間。

  3.已簽《合同》、《協議》大部分參照了範本。已簽《合同》大致參照了範本,其中京津唐、寧夏、南方區域大部分省區等基本參照範本簽訂。已簽訂的《協議》除山東、福建外,其他省(區、市)參照範本簽約率超過70%,其中有24個省(區、市)參照範本簽約率接近或達到100%。此外,京津唐參照範本簽約率為100%。

  開展檢查工作的通知印發後,電力企業普遍十分重視,認真開展自查工作。部分電力企業以此為契機,採取積極措施,廠網平等協商,在現場檢查前,抓緊時間簽訂了一定數量的《合同》和《協議》。

  (二)六大區域《合同》、《協議》簽訂情況(截至2005年8月底)

  1、華北區域

  華北區域三省一區二市應簽《合同》139份,實簽64份,簽約率為46%;應簽《協議》144份,實簽144份,簽約率為100%。

  《合同》簽訂及參照範本情況。京津唐電網應簽《合同》26份,實簽26份。除京津唐電網外,華北區域其他省(區、市)《合同》簽約率較低,其中:內蒙(西部)應簽14份,實簽4份;山西應簽35份,實簽8份;河北(南部)應簽23份,實簽19份;山東應簽41份,實簽7份。

  京津唐電網已簽《合同》中有22份參照範本簽訂,另外4份為原有長期《合同》;河北(南部)參照範本簽訂;山西、內蒙(西部)已簽《合同》基本參照範本。山東電力集團公司與日照發電有限公司、中華發電有限公司、淄博華能發電有限公司、山東華能有限公司7家電廠簽有長期《合同》,與其他發電企業無《合同》。

  《協議》簽訂及參照範本情況。京津唐電網應簽20份,實簽20份;內蒙(西部)、山西、河北(南部)100%簽訂;山東應簽32份,實簽32份。

  京津唐已簽的20份《協議》全部參照範本簽訂,另外有4個電廠暫按直屬電廠對待;內蒙(西部)、山西、河北(南部)已簽《協議》均參照範本。山東陽谷祥光熱電有限公司和青島發電廠兩家發電企業與電網企業參照範本簽訂了《協議》,其餘均為雙方協商同意後沿用原《協議》。

  2、東北區域

  東北區域三省及內蒙東部應簽《合同》78份,實簽49份,簽約率為63%;應簽《協議》86份,實簽86份,簽約率為100%。

  《合同》簽訂及參照範本情況。東北電網公司統調電廠全部為內部核算電廠和競價電廠,未簽訂《合同》;遼寧應簽19份,實簽10份;吉林應簽33份,實簽27份;黑龍江應簽20份,實簽12份;現場檢查期間,各省未簽部分均在談判過程中。

  東北三省及蒙東所簽《合同》均參照了範本。

  《協議》簽訂及參照範本情況。東北區域參照範本簽約率100%。

  3、西北區域

  西北區域三省二區應簽《合同》123份,實簽100份,簽約率為81%;應簽《協議》109份,實簽105份,簽約率為96%。

  《合同》簽訂及參照範本情況。陜西應簽29份,實簽23份,其中蒲城、秦華、秦嶺和新力發電有限公司原《合同》已經到期,現場檢查期間正在進行續簽談判;寧夏應簽14份,實簽13份;甘肅應簽37份,實簽28份;青海應簽28份,實簽24份;新疆應簽15份,實簽12份。

  寧夏參照範本簽訂;其餘各省區已經簽訂《合同》基本按照範本要求籤訂,但是在電費結算方面與範本要求有一定差距。

  《協議》簽訂及參照範本情況。寧夏、青海、甘肅和新疆均100%簽訂;陜西應簽23份,實簽19份,其中蒲城、秦華、秦嶺和新力發電有限公司原《協議》已經到期,現場檢查期間正在進行續簽談判。

  新疆、甘肅、寧夏、青海和西北電網公司已簽《協議》均參照了範本。

  4、華東區域

  華東四省一市應簽《合同》159份,實簽96份,簽約率60%;應簽《協議》194份,實簽192份,簽約率99%。

  《合同》簽訂及參照範本情況。華東電網公司應簽3份,實簽2份;上海應簽18份,實簽18份;江蘇應簽61份,實簽43份;浙江應簽27份,實簽0份;安徽應簽16份,實簽14份;福建應簽34份,實簽19份。

  上海、江蘇基本參照範本簽訂;浙江未簽;福建簽約率相對較低;安徽基本按範本框架簽訂《合同》,但需要進一步規範。

  《協議》簽訂及參照範本情況。華東電網公司應簽16份,實簽16份;上海應簽23份,實簽23份;江蘇應簽70份,實簽70份;浙江應簽27份,實簽25份;安徽應簽27份,實簽27份;福建應簽31份,實簽31份。

  上海已簽《協議》參照了範本;江蘇已簽《協議》中67份參照範本;浙江已簽《協議》中21份參照範本;安徽已簽《協議》中11份參照範本;福建已簽《協議》中11份參照範本。

  5、華中區域

  華中區域五省一市應簽《合同》218份,實簽205份,簽約率95%;應簽《協議》199份,實簽197份,簽約率99%。

  《合同》簽訂及參照範本情況。華中電網公司應簽5份,實簽3份;湖北應簽27份,實簽24份;江西應簽19份,實簽18份;河南應簽43份,實簽41份;湖南應簽15份,實簽15份;四川應簽102份,實簽97份;重慶應簽7份,實簽7份。

  河南已簽《合同》中約四分之一參照了範本;湖南參照了範本;湖北、江西、重慶基本參照範本,但電費回收條款與範本要求有一定差距;四川省電力公司自行制定執行示範文本,部分條款與範本要求有一定差異。

  《協議》簽訂及參照範本情況。華中電網公司應簽7份,實簽7份;湖北應簽27份,實簽27份;江西應簽19份,實簽19份;河南應簽42份,實簽40份;湖南應簽22份,實簽22份;四川應簽73份,實簽73份;重慶應簽9份,實簽9份。

河南已簽《協議》中20份參照了範本;江西、湖南、湖北、重慶《協議》基本參照了範本;四川雖然參照範本簽訂72份,但部分條款與範本要求有一定差異。

  6、南方區域

  南方區域四省一區應簽《合同》、《協議》各118份,《合同》實簽108份,簽約率為92%;《協議》實簽109份,簽約率為92%。

  《合同》簽訂及參照範本情況。廣東應簽39份,實簽35份;廣西應簽27份,實簽26份;雲南應簽24份,實簽24份;貴州應簽22份,實簽17份;海南應簽6份,實簽6份。

  雲南、廣東和海南基本參照了範本;貴州、廣西《合同》部分條款與範本要求有一定差異。

  《協議》簽訂及參照範本情況。廣東應簽39份,實簽35份;廣西應簽27份,實簽27份;雲南應簽24份,實簽24份;貴州應簽22份,實簽17份;海南應簽6份,實簽6份。

  南方五省一區已簽《協議》基本參照範本。

  二、監管評價

  總體上看,“兩個範本”的推行取得了較大進展,此次專項監督檢查活動有效地推動了這項工作。

  “兩個範本”發佈後,各區域電力監管機構、部分電網企業和發電企業組織了培訓,熟悉範本,領會“兩個範本”的設計理念和基本要求,廠網加強溝通、相互理解、相互配合、平等協商。大部分電網企業和發電企業結合本地實際和電網運行特點,嚴格參照“兩個範本”簽訂了《合同》和《協議》,促進了和諧廠網關係的構建,形成了一些好的做法和經驗。例如:

  嚴格參照“兩個範本”簽訂《合同》、《協議》。寧夏自治區電力公司與並網發電企業嚴格參照範本簽訂《合同》、《協議》,充分體現了團結治網的精神。在電費支付上,發電企業對寧夏電網企業嚴格執行國家電價政策、按期全額結算購電費給予了充分認可。

  結合本地特點,做好範本推行工作。華北電網公司在嚴格參照“兩個範本”的基礎上,廣泛徵求區域內省級電網公司和各發電公司意見,根據華北電網的實際情況,遵循“兩個範本”的原則和精神,對個別條款和具體內容結合華北區域實際進行了適當細化和調整,提高了工作效率。

  合同簽訂常態化、制度化、規範化。南方區域尤其是廣東發電企業投資主體較早呈現多元化格局,電網企業與發電企業之間歷來重視《合同》、《協議》的簽訂工作。2004年南方電網公司與網外、網內跨省(區)交易均參照範本簽訂了《合同》,各子公司與所轄電網內大部分發電企業參照範本簽訂了《合同》。2005年《合同》大部分已經簽訂。海南省在九十年代末期,為激勵各發電廠更好地完成年度發電任務,實現安全目標,開始使用《合同》、《協議》約束廠網雙方行為。根據不同歷史時期的要求,《合同》的側重面也有所不同。在電力過剩的情況下,使用《合同》確保經濟運行;在電力不足的情況下,使用《合同》確保電力供應。多年的合同管理為範本的推行工作奠定了基礎。“兩個範本”發佈不久,海南電網公司按照範本要求分別與省內全部發電企業簽訂了2004年《合同》、《協議》。2005年《合同》、《協議》已嚴格參照範本簽訂。

  廠網及時溝通,充分協商後簽訂《合同》和《協議》。“兩個範本”發佈不久,河南省電力公司與發電企業充分溝通,友好協商,就發電企業關心的條款,結合地方實際,向發電企業反復説明,爭取理解和支持。經過努力,廠網就《合同》、《協議》簽訂的關鍵問題達成了一致意見,比較順利地簽訂了《合同》和《協議》。

  5、以推行範本為契機,改善廠網關係。廠網分開之初,由於電費回收困難等原因,湖南省電力公司與網內發電企業之間存在較為突出的矛盾,部分條款難以達成一致意見。“兩個範本”發佈以後,特別是2004年10月,在國家電監會和國家工商總局的協調和指導下,湖南省電力公司轉變觀念,積極宣貫“兩個範本”,以此為契機推動《合同》和《協議》的簽訂工作。經過平等協商,湖南電力公司與發電企業參照範本簽訂了《合同》和《協議》,明顯緩解了廠網矛盾,營造了較為和諧的廠網關係。

  三、存在問題

  1、《合同》和《協議》尚未向電力監管機構備案。

  《關於印發<購售電合同(示範文本)>的通知》和《關於印發<並網調度協議(示範文本)>的通知》兩個文件中明確要求建立備案制度。檢查結果顯示,除南方及華中區域外,大部分地區的電力企業尚未向電力監管機構備案已簽的《合同》、《協議》。

  2、《合同》、《協議》簽約情況存在地區性差異。

  全國36個網省級電網公司及電力調度機構,僅上海、湖南、重慶、雲南、海南四省一市及京津唐電網《合同》、《協議》簽約率達到雙100%,其餘網省公司均不同程度存在《合同》、《協議》未完全簽定的情況。其中有25個省(區、市)《合同》簽約率低於100%,16個省(區、市)《協議》參照範本簽約率低於100%。山西、內蒙(西部)、河北(南部)、浙江、山東等省份《合同》簽約率較低,山東《協議》參照範本簽訂率較低。

  3、部分地區已簽《合同》、《協議》中的一些條款與範本要求不一致。

  《合同》方面的問題主要表現在四個方面:

  (1)部分《合同》廠網權責不對等。部分發電企業反映,《合同》中對電廠非停等處罰較多,而對電網事故影響發電以及負荷預測偏差過大造成發電計劃無法完成,則沒有相對應的補償措施或違約責任。還有個別電網企業單方面決定合同上網電量。部分企業在年度結算過程中,沒有按照雙方簽訂的《合同》約定同比例調整合同上網電量。四川省電力公司在自行制訂的《合同》執行示範文本中,存在不適當地增加電網企業權利的條款。

  (2)購電費支付問題突出。總體上存在兩方面問題:一是部分地區購電費支付週期較長。部分電網企業按次次月10日前結清上上月電費。華北某省電力公司緩付電費高達13億元,佔全月應付電費14億元的93%。二是部分地區電網企業按照電費回收率支付購電費。四川、安徽、湖北、貴州、山西、陜西、新疆、甘肅要求按電網企業的電費回收率支付購電費。陜西省電力公司當月購電費一般按實際購電費的90-95%結算,並在次年3個月內按電網電費實收率對當年購電費清付完畢。新疆電力公司每月分4次按周均衡結算,每次按不低於上月應付電費的18%支付,本年度購電餘額部分在次年按新疆電力公司當年用戶電費回收率結算。甘肅電力公司的結算方法是次月20日前結算上月電費的90% ,餘額部分在次年按電力公司當年電費回收率結算。貴州電網公司按照90%比例于次月月底前支付當月電費,年終結算根據電費回收比例于次年一季度內支付上年電費餘額。此外,發電企業反映電網企業支付購電費採用承兌匯票比例較高,發電企業財務損失較大。

  (3)執行國家有關電價政策不到位。部分電網企業認為在銷價中尚未配套考慮脫硫機組加價,所以未執行國家規定的脫硫機組電價政策。

  (4)部分地區《合同》簽訂不及時。由於《合同》簽訂往往拖到當年四月份甚至更晚,全國普遍出現了生效日(1月1日)到簽訂日的空白期。有的《合同》中只有年度計劃,沒有按範本要求將年度計劃分解到月,不利於發電企業合理安排生産檢修。還有的《合同》中沒有確定年度合同上網電量。

  《協議》方面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

  (1)部分地區的電廠安全性評價和技術監督考核機制需要進一步完善。目前對電廠的安全性評價和技術監督考核工作,從實施主體、工作方式到採用標準、費用承擔等,各地差異很大,部分地區責任不落實,工作不規範。電網企業和發電企業均認為,為保證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這兩項工作確有必要規範開展,並要做實做細。發電企業普遍要求由電力監管機構會同政府有關部門牽頭組織或者授權開展。

  (2)電網企業和發電企業對安全自動裝置配套改造工作存在不同認識。發電企業反映,電廠安全自動裝置配套改造由電網企業控制和實施,發電企業只是出資配合,具體參與不夠,信息不對稱,責權利不對等。電網企業在實際工作中感到發電企業不夠積極。

  (3)部分地區違約考核條款不規範。部分地區制定的電網統調發電企業運行考核管理辦法沒有明確考核資金的管理,考核所得資金未實行經費專項管理和使用,也未獎勵有關發電企業,考核收入暫計入了省電力公司收入。部分地區簽訂《協議》中的違約條款對發電企業的約束偏于苛刻,不夠公平合理。

  四、整改意見及建議

  針對上述問題,國家電監會提出了明確的整改意見:

  一是未簽或未簽完的地區抓緊參照範本簽訂。未參照範本簽完《合同》及《協議》的企業,廠網要平等協商,抓緊參照範本簽訂。對於目前未到期的原《協議》,電網或電廠提出參照範本重新簽訂的,《協議》另一方應予認真考慮,進行友好協商。

  四川、山西、陜西、青海、新疆、甘肅、安徽、貴州、湖北、江西、河南應參照範本逐步改正延時支付購電費或“按電網電費回收率支付購電費”的合同條款及做法。

  四川應修改完善並網電廠運行考核管理辦法,考核資金按照“取之於電廠、用之於電廠”的原則,增加獎勵管理條款,設立考核管理機構,建立專項資金賬戶,將專項資金的變動、使用情況定期向發電企業公佈,對運行考核已形成的資金抓緊進行規範,電力監管機構要加強監管。

  山西、內蒙(西部)要在糾正不合理電費回收條款的基礎上,加快落實《合同》和《協議》的簽訂工作。河北(南部)要參照示範文本完成未簽《合同》的簽訂工作。

  山東要在現有工作基礎上,與發電企業平等協商,參照範本簽訂《合同》,完成《協議》簽訂工作。

  東北、浙江要結合區域電力市場運營規則,參照範本,補充、細化、完善有關條款,儘快與發電企業完成《合同》的簽訂工作。

  江蘇雖然能夠按時全部支付電費,但要參照範本糾正《合同》中按比例支付購電費的條款。

  二是限期糾正單方面制定範本的做法。四川等省電力公司要糾正自行制定《合同》示範文本的行為,遵循“兩個範本”確定的基本要求籤訂《合同》、《協議》。

  三是各電力企業要做好2006年《合同》、《協議》的簽訂工作,同時完成《合同》、《協議》備案工作。電網企業要進一步轉變觀念,提高認識,就發電量計劃制定、電費支付等關鍵問題,與發電企業加強協商,儘早參照範本完成2006年《合同》、《協議》簽訂工作。電力企業在《合同》、《協議》簽訂後,及時向國家電監會派出機構備案。

  四是未執行國家有關電價政策的要儘快執行。要落實國家電價政策。對於脫硫機組電價政策,各地要嚴格執行,不得拒絕執行國家電價政策。

  五、整改落實情況

  現場檢查及匯總分析工作結束後,六大區域電監局和成都、杭州電監辦按照國家電監會要求,認真開展了“通報情況、核實問題、督促整改”相關工作,整改工作主要圍繞提高簽約率、推行“兩個範本”、加強備案制度建設等方面開展。各電力企業積極配合,針對存在的問題,採取有效措施進行整改。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整改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國家電網公司2005年12月向本公司系統發出《關於認真執行<購售電合同(示範文本)><並網調度協議(示範文本)>進一步做好電力“三公”調度工作的通知》,要求高度重視檢查組提出的意見,以認真負責的態度對待每一個問題,認真研究解決方案,制定詳細的整改計劃,並迅速落實,要求進一步積極推行“兩個範本”,新簽《合同》及《協議》,都要參照“兩個範本”的要求,不得自行制定範本。同時要求堅決杜絕無協議調度的情況,積極做好《合同》、《協議》的備案工作。六大區域落實整改意見具體情況如下。

  1、華北區域

  (1)華北電監局按照國家電監會的要求,向有關電力企業通報情況、核實問題、佈置整改任務,並擬定了有關配套制度。2005年底召開了“兩個範本”和“三公”調度現場檢查情況通報會,通報了華北區域現場檢查情況,落實了2006年的工作計劃,並對執行情況不好的省份重點提出了整改要求,要求限期糾正。制定了華北區域電力“三公”調度情況報告管理暫行辦法、華北區域電力“三公”調度信息披露制度實施暫行辦法、華北區域《合同》與《協議》備案管理暫行辦法和華北區域廠網聯席會議制度實施辦法。

  (2)電力企業整改情況

  山西省電力公司2006年1月9日承諾按照“兩個範本”要求並結合山西電網實際情況開展2006年《合同》的簽訂工作,2006年2月15日前2006年《合同》的簽約率達到80%以上,3月31日前完成全部2006年《合同》的簽訂工作。有關電費結算以及上網電量等問題將嚴格按照“兩個範本”要求執行。對於已簽《協議》中存在的安全性評價、發電企業改造等方面的問題,將在電力監管機構的指導下,在與發電企業充分協商的基礎上予以解決,並表示將及時向電力監管機構備案《合同》、《協議》。

  山東電力集團公司2005年12月上旬與山東省各發電企業經多次協商後,參照範本制定了《合同》的參考文本,各發電企業均已同意按參考文本簽訂2006年《合同》。目前,山東電力集團公司已與陽谷祥光熱電有限公司簽訂了2006年《合同》,其餘發電企業的2006年《合同》將陸續簽訂。截至目前,山東電力集團公司已與54家發電企業(含自備發電廠)簽訂了《協議》,其中48份《協議》參照範本簽訂。該公司表示將及時向電力監管機構備案《合同》、《協議》。

  內蒙古電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認真學習“兩個範本”,加快內蒙各發電企業2006年《合同》的簽訂工作。目前與東方希望集團包頭稀土鋁業公司簽訂了2006年《合同》,中國華電集團內蒙古公司、國華公司準格爾發電公司、神華集團準格爾能源公司矸石電廠等發電企業和地調地方小火電的合同簽訂工作也將於近期完成,難點較多的北方聯合電力公司所屬發電廠計劃2006年一季度完成。對已簽《協議》中存在的安全性評價、發電企業改造等方面的問題,將在電力監管機構的指導下,在與發電企業充分協商的基礎上予以解決。定期向華北電監局備案《合同》、《協議》。其它電網經營企業均表示將在電力監管機構的指導下,按要求完成《合同》、《協議》的簽訂及備案工作。

  2、東北區域

  東北電監局針對自查和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組織有關電力企業進行了分析和梳理,並採取以下措施進行整改:

  依據《購售電合同(示範文本)》、《東北區域電力市場實施方案》和《東北區域電力市場初期運營規則》中相關規定,結合東北區域電力市場實際制定《東北區域電力市場購售電合同》。

  針對各省政府有關部門下達發電量調控計劃時間過晚,影響非競價電廠與電網企業簽訂《合同》的問題,先後兩次召開由三省一區經委(工業辦)、物價局(發改委)、財政部專員辦、網省電力公司和各發電企業組成的東北區域電力市場協調工作小組會議,採用協調的機制溝通和解決;同時加大非競價電廠的監管和披露信息;積極研究擴大市場範圍,研究供熱機組進入市場,加大市場比例,謀求用市場化的方法解決問題。

  3、西北區域

  按照國家電監會整改要求,西北電監局向西北區域電力企業對現場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了通報核實,要求各相關電力企業進行整改,並於2005年12月中旬將整改情況報送西北電監局,西北區域各電力企業給予了大力支持和配合。西北電監局于2006年1月11日召開西北區域2006年電力供需形勢分析會,對“兩個範本”推行檢查整改情況進行了通報,明確提出以下要求:各電力企業要結合實際,在平等協商、增強理解、達成共識的基礎上,儘快參照“兩個範本”簽訂2006年《合同》、《協議》,構建和諧的廠網關係。在2006年3月15日前必須完成向西北電監局(甘肅省電力公司向蘭州電監辦)的備案工作。嚴格執行電價政策,認真做好電費結算工作。

  4、華東區域

  華東電監局向華東區域內有關電力企業及時通報情況、核實問題,針對自查和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組織有關電力企業進行了分析和梳理,佈置了整改任務。

  華東區域各電網企業與發電企業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相互溝通,按照範本的原則並結合實際情況簽訂或補充完善了《合同》和《協議》,進展情況良好。尚有個別因特殊情況未簽訂的,雙方也在積極溝通協調中。在整改過程中,江蘇已經全部完成了《合同》簽署工作;浙江在一季度完成《合同》的簽署工作;安徽將簽署剩餘的2份;福建也在積極進行《合同》的簽署工作。華東各省市加緊了《協議》簽訂進程:江蘇已完成簽訂工作;浙江未參照範本簽訂的6份,除2家三資性質電廠不願改簽外, 其它已完成簽訂;安徽已經全部簽署完成了27份,其中目前參照範本簽訂《協議》已達22份;福建省新簽了11份,有7份正在辦理簽訂手續。

  安徽省電力公司對檢查報告中指出的《合同》內容問題進行了仔細檢查整改。關於購電費支付問題,安徽省電力公司表示2006年一季度之前按照範本要求修改原來按照電費回收率支付的條款為:“于次月分兩次與發電企業結清電費”,並將儘快與發電企業溝通,商定具體結算條款和流程,結合梳理舊《合同》工作重新簽訂或以補充協議形式修改與發電企業已簽的《合同》,今後新簽《合同》均參照範本。在2006年一季度前將已簽訂的《合同》提交華東電監局備案,今後《合同》簽訂後將及時備案。安徽省電力公司將全面梳理舊《協議》,參照範本,在2006年一季度前書面通知相關發電企業,結合原《合同》簽訂期限和性質,儘快協商開展重簽工作,並及時報華東電監局備案。

  浙江省電力公司組織各部門並邀請法律顧問,在參照國家電監會、國家工商總局範本的基礎上,結合浙江省實際情況,形成了《合同》的建議文本。在修訂《合同》建議文本的過渡時期,在購售雙方充分溝通並達成一致的基礎上,作為對未簽《合同》的必要彌補,雙方參照有關規定及時簽訂了電費結算流程約定,從制度上明確雙方的責、權、利,規範好電費結算流程,保證電費的及時支付。在現場檢查工作結束後,浙江省電力公司按照要求積極努力與未簽《協議》的電廠進行了磋商,催促這些電廠簽訂《協議》,強調簽訂《協議》的重要性,耐心解答電廠提出的疑慮,達到對《協議》的統一認識。與此同時,加強了新建電廠並網前的溝通。目前浙江省簽訂的《協議》已經向當地監管機構備案。

  福建省電力有限公司積極主動按照國家電監會要求進行整改,將《協議》參照範本簽訂率從35%提高到71%,預計2006年2月份前除外資電廠外,均可以參照範本正式簽訂《協議》。

  5、華中區域

  華中電監局于2005年12月21日對華中區域內電網和發電企業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做好〈購售電合同〉和〈並網調度協議〉簽訂工作的通知》(華中電監[2005]119號),對“兩個範本”推行以及“三公”調度執行情況現場檢查中發現的主要問題進行了通報,並提出了整改要求:一是要把《合同》和《協議》的簽訂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對於仍未完成2005年《合同》和《協議》簽訂工作的企業,應抓緊時間補簽完畢;已到期的《合同》和《協議》要參照範本及時簽訂;二是今後的《合同》和《協議》格式要規範,主要條款不能脫離範本確定的要求,合同雙方應平等協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制定範本,購電費支付應按照範本要求執行。同時對2006年《合同》和《協議》簽訂工作提出了要求,並於2006年1月召集區域內電力企業開會,通報了“兩個範本”推行以及電力“三公”調度執行的檢查情況,再次強調了整改要求。電力企業明確表示將認真履行範本要求,抓緊開展2006年《合同》和《協議》的簽訂工作。

  從目前情況來看,除華中電網公司與葛洲壩電廠、丹江口電廠的《合同》難以在近期完成補簽外,湖北、河南、江西省電力公司與有關發電企業近期正在積極落實整改意見,補簽工作也在進行中。

  成都電監辦于2005年12月專門召開會議,分別向省電力公司和各主要發電企業通報檢查情況,核實存在問題,提出整改意見,要求切實整改到位。四川省電力企業對通報的有關情況高度重視,四川省電力公司組織召開專題會議進行研究,對照提出的問題逐一核實,認真落實整改要求,積極部署整改措施,並以文件形式將整改情況於2006年1月6日報告成都電監辦,表示:將自行編制的合同示範文本改為參考文本,僅供內部參考;在新簽訂的《合同》中,取消按電費回收率支付購電費的條款,並按照《購售電合同(示範文本)》中關於機組調試運行期上網電價的條款進行修改;將嚴格執行備案制度,新簽訂《合同》、《協議》將一式三份,一份送成都電監辦備案。截至2006年1月6日,省電力公司已對《協議》的有關條款進行了修改,重新與38個統調並網電廠簽訂了《協議》,並已備案;參照“兩個範本”,對爭議較大的條款充分與發電企業平等交換意見,提高工作效率,儘早完成2006年度的《合同》、《協議》簽訂工作,切實解決《合同》簽訂時間較晚的問題。目前,四川省電力公司正在按有關要求研究運行考核方式及資金管理的規範問題。

  6、南方區域

  南方電監局向南方電網公司、南方五省(區)電網公司以及各發電企業通報監督檢查情況,進一步核實存在的問題,對下一步整改提出明確要求並跟蹤落實。目前南方電監局已經正式開展了《合同》、《協議》的備案工作,效果較好。

  南方區域內電力企業配合南方電監局的工作,積極整改。廣東省早期簽訂的《合同》與範本有些差異,對於雙方可公平協商的非原則性條款,南方電監局根據具體情況,要求各電力企業在今後簽訂《合同》的過程中按照範本要求進行規範。部分早期簽訂的承繼合同中關於“超發電量及超發電價”的條款仍然保留(如珠海發電廠等),這與國家有關政策相違背,但考慮到其投資主體有境外投資商參與、電力工業發展初期實行鼓勵電力投資政策等歷史原因,仍需有關各方進一步磋商,南方電監局將跟蹤並適時提出合理意見。

  貴州省2005年9月在洽談《合同》過程中,貴州電網公司提出增加“非計劃考核”條款以及聯絡線功率與系統頻率偏差控制考核內容,南方電監局認為目前南方五省(區)現有的配套市場規則尚未完善,暫不具備推廣條件。南方電網公司和貴州電網公司及時採納了意見,未在簽訂的《合同》中增加有關內容。

  廣西自治區《合同》簽訂時,購售電雙方對非計劃停運條款理解、執行存在歧義,廣西電網對發電廠等效非計劃停運考核力度較重。南方電監局依照範本,與廠網雙方進行充分溝通和協調,使雙方順利地完成了《合同》簽訂工作。

  其它各省基本參照範本簽訂《合同》。

  在已簽訂的《協議》中,廣東省內實際簽訂的《協議》與範本對比,沒有“事故調查”章節,但增加了“輔助服務”章節。目前,南方電監局已開展南方區域輔助服務補償辦法的制定工作,隨著輔助服務補償機制的逐步建立,建議將這一部分內容補充到《協議》範本中。

  目前,南方電監局正著手解決《合同》及《協議》執行過程中存在的爭議和問題:一是針對電網企業在實際執行合同時,存在拖欠發電企業電費、欠款違約金無法兌現、將發電企業的電費結算與電網公司電費回收率挂鉤現象,以貴州為重點進行整改,同時要求區域內電網企業建立結算信息披露制度。二是結合南方區域電力市場的實際情況,充分徵求各有關電力企業意見,組織制定南方區域違約考核管理細則。三是對於發電側電能計量系統存在産權管理不清晰影響電能計量和電費結算的情況做專題調研,儘快提出意見,統一廠網雙方認識。四是規範用網電費的結算。

  經過南方電監局和南方區域內電力企業的共同努力,截至目前,除廣東、貴州兩省各有一電廠尚未參照範本簽訂外,其餘電廠與所在省電網公司均已參照範本簽訂《協議》。

  “兩個範本”的推行及此次專項監督檢查工作取得較大成效。為鞏固此次監督檢查成果,國家電監會與國家工商總局將繼續跟蹤電力企業整改情況,儘快建立健全《合同》、《協議》備案制度及廠網聯席會議制度,完善和制定“兩個範本”相關規定,同時加強對合同(協議)爭議的調解及履約情況的監督,形成有利於電力工業健康發展的長效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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