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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監會主席:努力發揮保險作用 積極參與平安建設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5月8日   來源:保監會網站

    4月29日,中國保監會主席吳定富在出席全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會議時指出,參與平安建設是保險業義不容辭的責任,通過發揮自身的體制機制優勢、網點優勢和技術優勢,保險業在平安建設中將大有作為。下一步保險業將進一步解放思想,開拓創新,不斷探索保險業發展與平安建設的結合點,更好地發揮保險在平安建設中的作用。

    吳定富指出,保險作為一種市場化的風險轉移機制、社會互助機制和社會管理機制,擔負著“促進改革、保障經濟、穩定社會、造福人民”的重要使命,與平安建設的目標和任務具有內在一致性。積極參與平安建設是保險業自身發展的需要,更是保險業服務經濟社會的必然要求。首先,保險業參與平安建設是保持經濟社會穩定發展的需要。發揮保險業的經濟補償功能,建立和完善災害救助體系,有助於恢復正常的生産生活秩序;發揮保險業風險管理的專長,可以有效預防各類安全生産事故和群體突發事件,提高應對社會風險的能力。其次,保險業參與平安建設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需要。保險業參與平安建設,有助於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滿足人們“老有所養、病有所醫”的需要;有助於促進城鄉就業,減輕政府壓力;有助於加強社會管理,緩解社會矛盾,對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具有積極作用。第三,保險業參與平安建設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需要。通過發展農業和農村保險,可以提高農業和農村抵禦自然災害的能力;通過為廣大農民提供養老和醫療保險,有利於建立多層次的農村保險保障體系,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提供有力保障。

    吳定富強調,參與平安建設,保險業大有可為。保險業參與平安建設是大勢所趨,是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運用經濟手段和市場機制加強社會管理的必然選擇。參與平安建設,保險業可以在三個方面發揮重要作用,一是促進生産平安。發揮保險的防災減災作用,預防和減少重特大安全生産事故。近年來,面對重大安全生産事故頻發的嚴峻形勢,保險業努力發揮專業優勢,指導督促投保企業排查風險隱患,完善防災防損設施,幫助企業針對重大風險隱患進行專項整改,促進企業安全生産水平的提高。發揮保險的災後補償作用,幫助企業恢復災後再生産。在一些特大意外和災害事故的善後處理中,保險業發揮了積極作用,成為國家災害救助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2003年上海地鐵4號線透水事故,保險業賠付7.1億元;2004年包頭“11.21”空難,保險業賠付近2億元;2005年沿海地區遭受的7次颱風中,保險業共支付賠款13.3億元。近三年來,保險業累計賠款和給付達到2838億元,幫助數以萬計的企業起死回生,有力地支持了社會生産。二是促進生活平安。保險業積極參與平安建設,可以幫助人們有效規避生活中的各種風險,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生活幸福。建立治安與保險的工作互動機制,維護城鄉治安秩序。將保險業發展與加強社會治安共同籌劃,有利於形成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群防群治工作新機制。2003年山東聊城在農村推行契約式保險聯防,在社區實施治安保險,較好地解決了試點社區和村莊群防群治的經費問題,調動了當地群眾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平安建設的積極性,減少了治安案件的發生。參與社會保障體系建設,防範養老和醫療風險。建立商業保險參與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是必然選擇,鼓勵和引導人民群眾參加商業養老、醫療保險,有利於減輕企業壓力和政府負擔,使人們有能力從容應對養老和疾病帶來的風險。截至2005年底,保險業積累養老和醫療準備金1.2萬億元,是全國社保基金積累總額的6倍,僅2005年,保險業就為2.5億人次提供了商業健康保險,為人民生活提供了有力保障。三是促進社會平安。保險業參與平安建設,可以有利於化解社會矛盾、加強社會管理和促進社會穩定,對社會平安起到明顯推動作用。通過發展責任保險,用商業手段解決責任賠償等方面的法律糾紛,用市場化手段化解社會矛盾,有利於減少社會不安定因素。保險是運用市場機制進行社會管理的重要方式,可以在平安建設中發揮獨特的作用。上海保險業和上海市公安局建立了保險與治安的信息共享和協作平臺,將機動車輛保險費率與駕駛員道路交通違規違章行為挂鉤,交通事故、交通違法和交通死亡人數明顯下降。保險有利於穩定社會預期、增強社會信心,可以在平安建設中發揮“社會穩定器”的作用。2003年抗擊非典鬥爭中,保險業充分發揮行業優勢,及時開發非典險種,向313例非典患者賠付500多萬元,向醫護人員捐贈保險保額2億多元,增強了全社會戰勝非典的信心。

    吳定富要求,今後保險業要進一步參與平安建設,增強參與平安建設的服務意識,保險業將把參與平安建設作為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落實科學發展觀,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服務的重要舉措。在參與平安建設中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和服務意識,積極配合各級黨委政府的工作,努力為平安建設提供高水平、專業化、可持續的保險服務。提高參與平安建設的服務能力,提高産品創新能力,大力發展養老、健康、責任保險和“三農”保險;提高風險管理能力,加強對災害事故等風險因素演變規律的研究,提升風險分析、評估、預警和化解的專業化水平;提高應對突發事件能力,進一步建立健全針對突發性事件的快速反應機制和協同政府工作機制。建立參與平安建設的長效機制,加強制度建設,抓緊貫徹落實與中央綜治辦聯合下發的保險業參與平安建設的指導意見;建立健全責任制,將保險業參與平安建設作為對保監局工作考評的重要內容;建立和完善與各級綜合治理部門的溝通協調機制,共同推動平安建設深入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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