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工作的決定》,向社會提供有效快捷的地質資料信息服務,近日,國土資源部發出《關於建立健全地質資料網絡服務體系的通知》。《通知》要求,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所屬館藏機構保管的地質資料目錄信息必須在網絡上公開提供社會查詢利用,但涉及保密的放射性礦産和海域地質資料除外。國土資源部有關人士稱,此舉是我國提高地質資料社會化服務水平邁出的重要一步,是一項重要的便民措施。
《通知》要求,各省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應于9月底前,在各自門戶網站主頁設立“地質資料管理與服務”欄目。全國地質資料館和部實物地質資料中心應於今年10月底前建立獨立網站。網站(欄目)內應同時向社會提供地質資料管理信息,指導地質資料利用人有效、經濟地查詢利用地質資料。各省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應組織本地區有條件的地質勘查單位、大型礦山企業建立網站,並在網站上公佈其保管的應公開的地質資料目錄信息,或將目錄信息報送省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由主管部門上網發佈,擴大地質資料信息來源和服務範圍。地質資料數字化進展較快的省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要創造條件,對可公開的圖文地質資料和數據庫提供網上查詢利用服務。各省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全國地質資料館、部實物地質資料中心負責組織維護各自的網站(欄目),于每月5日前至少更新一次地質資料目錄及有關管理信息。國土資源部信息中心負責從網上匯總部、省兩級館藏機構的地質資料目錄及有關管理信息統計表,運行和維護全國地質資料目錄數據中心,在每月10日前至少更新一次地質資料目錄數據及有關管理信息。
《通知》還對國家級地質資料目錄數據中心、省級地質資料目錄數據中心的建設等作出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