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總局局長李毅中在煤礦關閉工作彙報會上講話中強調,為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國務院確定的煤礦安全兩個階段性目標,三年解決小煤礦問題,下一步煤礦關閉工作必須走出整頓關閉、整合技改和管理強礦“三部曲”,即:去年下半年和今年上半年為第一階段,主要是關閉非法和不具備安全條件煤礦;今年下半年和明年上半年為第二階段,主要是關閉不符合安全、資源、環保和煤炭産業政策的煤礦,同時進行資源整合和技改;明年下半年和後年上半年,以強化管理為主,同時繼續進行整合和技改。
李毅中強調,這個時間安排體現了國務院領導的決心,本屆政府要達到的安全生産目標必須提前實現。“三部曲”不是截然分開的,整頓關閉與整合技改,整合技改與管理強礦,有所交叉和重疊。各地要從實際出發,積極主動做出安排。
李毅中要求,要抓好關鍵環節,儘快組織實施2006年的礦井關閉工作:
一是要制定規劃,明確目標。各省區都要在中央領導同志重要講話精神指導下,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按照總局黨組這次會上提出的總體思路,就“三年解決小煤礦問題”,研究制定出本省區的工作規劃。不僅要提出“十一五”期間省區煤炭工業中長期發展目標,包括産量、礦井數量、單井規模、機械化程度等;同時要在調查研究、摸清底數的基礎上,明確今、明兩年的礦井關閉、整合的具體目標。把這項工作納入有計劃、按步驟進行的軌道。
二是要儘快確定2006年關閉的重點、數量和名單。談到關閉數量問題,李毅中算了一下全國的大賬:實施整頓關閉攻堅戰之時,全國小煤礦數量約為2.3萬個,已經關掉了將近6000個,目前尚有1.7萬個。根據國情和規劃,我國小煤礦的適當數量應在1萬處以下。也就是説,今明兩年全國需要再減少7000個。由於關閉工作先易後難,所以今年的關井數量應在半數以上,即3500多處。全國3萬噸以下(含3萬噸)的小礦,原則上都應當關閉。個別地方的特殊情況可以作為個案研究,但不能改變普遍政策。十一部委的《通知》是2007年底必須全部關閉,這是底線,是最後期限,不能錯誤理解。各省區要爭取主動,把工作往前趕,爭取今年先關掉一大部分。關閉的依據是《特別規定》、國家“十一五”規劃和産業政策。凡存在《特別規定》所明確的15類重大隱患,在現行技術、管理條件下難以從根本上予以治理的煤礦,要關。屬於煤與瓦斯突出的3萬噸以下煤礦,要首先關閉。關閉礦井名單一定要確定,並在《人民日報》上公佈。各省區的關井名單,要在地方主流媒體上公佈,接受社會監督。
三是要規範資源整合,防止出現偏差。資源整合是解決小煤礦問題的一條有效途徑,但也容易發生偏差,容易出現以整合代替關閉的情況。因此,李毅中重申煤礦資源整合的原則:整合是資源、資産、資金等生産力要素的重組和優化,而不是把幾個非法礦井撮合起來;列入整合對象的礦井必須是六證齊全的合法礦井,而且有可以整合的煤炭資源;實施中必須先關閉、後整合;整合後的礦井只能有一個法人,一套生産系統;經整合形成的礦井規模,山西、內蒙古、陜西不得低於年産30萬噸,新疆、甘肅、青海、寧夏、北京、河北、東北及華東地區不得低於年産15萬噸,西南和中南地區不得低於年産9萬噸。通過資源整合,要擴大單井生産規模,提高地方煤炭産業的集中化程度和市場競爭能力。
四是要嚴格控制新建、改擴建規模。對一些基礎條件尚可的小煤礦進行技術改造,擴大其生産規模,也是解決小煤礦問題的一條辦法。關鍵是要把握資源、市場和技術三個環節。首先是要有資源,可以滿足礦井規模擴大後一定的開採年限;其次是要有市場容納量,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對區域煤炭市場進行調查測算,防止煤炭供應過剩;再就是要有先進適用的技術手段和技術裝備。新建或改擴建礦井要採用新技術、新工藝和新設備,提高機械化程度。同時要認真貫徹國家發改委和安監總局、煤監局的聯合《通知》,加強新建、改擴建礦井的安全監管,防止發生事故。
五是要注意研究完善相關政策。北京、江蘇、廣東以及貴州的貴陽、六盤水市,在煤炭産業轉移、礦工轉業、礦區群眾燃料等方面,做出了積極的探索,並收到了較好效果。下一步要對這些地方的經驗進行總結和推廣。山西在煤炭試點中,國家給了礦産資源有償轉讓、地方政府提取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企業提取環保基金和轉産基金四項政策。各地政府可以借鑒試點政策,解決這方面的問題。
六是要健全完善聯合執法機制。去年以來煤礦安全聯合執法的實踐表明,建立地方黨委和政府統一領導、相關部門共同參與的聯合執法機制,符合國情和現階段行政、司法等資源配置現狀,可以增強合力,提高執法權威和效率。相關部門能夠參與聯合執法,就是對安全生産工作的最大支持。
[附一]李毅中5月19日在煤礦關閉工作彙報會上的講話
[附二]中國安全生産報評論:豈容瞞報者一逃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