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民航總局與香港特區政府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就內地與香港間的航空運輸做出了新的安排,兩地的空運市場進一步開放。
根據新安排,內地與香港之間將新增11個通航地點,從而使內地與香港通航的城市達到56個,覆蓋了絕大部分內地主要城市。
新增加的11個通航地點是:海拉爾、延吉、佳木斯、齊齊哈爾、牡丹江、威海、西雙版納、拉薩、喀什、銀川、宜昌。
新安排還放寬了運力限制。客運方面,有35條航線將在2006年冬季至2007年夏季分階段取消運力限制,放開班次,機型不限。少數受到限制的航點運力得到增加。貨運方面,除了北京和上海兩個航點之外,其他各航線的運力限制自2007年夏秋季起取消。北京、上海兩個航點的運力也將增加。
此外,新安排還增加了每條航線的承運人數量。自2007年夏秋航季開始,每條航線的指定承運人可由目前的各2家航空公司增至各3-4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