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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出臺《流通環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7月6日   來源:海南日報

    記者從海南省工商局獲悉,該局日前出臺《流通環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監測、預警、報告等制度做出了具體規定,同時對應急處理指揮機構的設置等提出明確要求。

    流通環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實行4級管理。一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包括事故危害特別嚴重,對2個以上省份造成嚴重威脅,並有進一步擴散趨勢的,或是發生跨境(香港、澳門、台灣)、跨國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特別嚴重社會影響等;二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包括事故危害嚴重,影響範圍涉及省內2個以上縣(市)級行政區域的;或造成傷害人數超過100人以上,並出現死亡病例的;或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等;三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包括事故影響範圍涉及2個以上市(縣)行政區域,給人民群眾飲食安全帶來嚴重危害的;或造成傷害人數100人以上,或者出現死亡病例的等;四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包括事故範圍涉及縣(市)級行政區域內2個以上鄉(鎮),給人民群眾飲食安全帶來嚴重危害的;或造成傷害人數在30—99人,未出現死亡病例的等。

    省工商局將建立統一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監測、報告網絡體系。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期間,將通過市場巡查、專項檢查,流通環節食品質量監測等,及時對有問題食品實行下架、召回,退市、銷毀等措施;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網絡受理的消費者申訴舉報;新聞媒體披露;相關部門通報等途徑,密切監測已經確認的有毒有害或者質量嚴重不合格的某種食品是否還在流通環節進行銷售。(記者楊春虹 通訊員高昌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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