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吉林省政府下發了《吉林省人民政府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快氣象事業發展若干意見的實施意見》(吉政發[2006]23號),明確了“十一五”期間吉林省氣象事業發展的目標和重點。
發展目標是:到2010年,初步建成結構合理、佈局適當、功能齊備的綜合氣象觀測系統、氣象預報預測系統、公共氣象服務系統和技術支撐保障系統,全省氣象預報預警公眾覆蓋率達到95%,氣象災害對GDP的影響率在現有水平基礎上減少25%,使氣象整體實力達到全國氣象系統中等偏上水平,基本適應我省經濟社會發展要求。
發展重點是:一是加快綜合氣象觀測系統建設,重點提高對突發氣象災害的監測能力;二是建設功能先進的氣象信息共享平臺;三是進一步完善氣象預報預測系統;四是加快我省氣象災害預警能力建設;五是不斷健全公共氣象服務體系;六是以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為重點,進一步加強糧食生産氣象服務和氣候資源的開發利用。
文件還要求各地、各部門加大對氣象事業的投入力度,加強氣象科技創新,抓好氣象人才隊伍建設,進一步健全法律法規體系,加強交流與合作,促進氣象事業快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