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義務教育法》將於9月1日起施行。30日,福建省教育廳下發關於學習貫徹義務教育法的實施意見,提出確保新法實施的五大措施,具體包括:開展多種形式的學習宣傳活動;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全面實施素質教育;落實義務教育保障機制;加強管理監督。
以改善農村學校和城鎮薄弱學校辦學條件為重點,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福建省將加強城鄉、校際間校長和師資隊伍交流,逐步縮小學校之間辦學條件的差距。建立健全校長和教師管理制度,由教育部門依法履行在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招聘錄用、職務評聘、師資配置、考核獎懲和培訓流動等方面的職能。加強農村教師繼續教育培訓,完善教師交流幫扶制度,引導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任教。優化師資統籌調配,實行城鄉一體化並適當向農村地區傾斜的教師編制和職務標準。做好農村中小學佈局調整,堅決防止因撤點並校、學生入學困難造成新的輟學;邊遠山區、交通不便地區應保留、改建必要的小學或教學點,採取措施保證教學質量。
堅持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免試就近入學,遏制義務教育階段擇校風氣蔓延。取消義務教育公辦學校的達標示範評估活動,堅決制止義務教育階段舉辦重點校、重點班及快慢班。嚴格禁止小學、初中舉行或變相舉行與入學挂鉤的選拔考試或測試。進一步推進中考改革,完善中招制度,逐步提高優質高中免試保送招生比例,並積極推動優質高中招生名額分配初中校,使薄弱學校更多的學生能夠共享優質高中教育資源。
保障弱勢群體依法接受義務教育,防止適齡兒童、少年輟學。重視解決好農村“留守兒童”教育問題;進一步完善家庭經濟困難子女、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工作機制。研究制訂初中學生學籍管理辦法,與鄉鎮政府、居委會、村委會協調聯動,切實做好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特別是初中學生的“控輟”工作。
健全考試成績等級評價和綜合素質評價相結合的評價考試體系,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嚴控各級各類統考,將促進實施素質教育的相關內容切實納入各級政府目標責任制考核範疇內。
落實各級政府分項目、按比例分擔的農村義務教育經費投入機制。完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就學制度,逐步擴大“兩免一補”受助學生範圍和人數,並逐步提高寄宿生生活費補助標準;完善義務教育經費向農村、民族地區傾斜的扶持政策;逐步提高農村教師的待遇,實現同一區域內教師的工資待遇基本相同。(記者 李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