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今年以來連續發生因施救不當造成傷亡擴大事故的通報
安監總應急〔2006〕17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
據不完全統計,今年1-8月份,全國共發生因施救不當造成傷亡擴大的重大事故25起,死亡95人,教訓極其深刻。這些事故中發生時遇險人員為41人,但由於施救不當,導致事故擴大,造成59名施救人員死亡。
(一)市政工程類企業發生施救不當事故情況
市政工程類企業發生施救不當事故10起,死亡36人,其中因施救不當造成事故擴大死亡23人:
4月5日,海南省三亞市立才農場所屬的南塔水電站在清除排水溝雜物時,1人落入溝內,3人盲目開展施救,造成包括2名施救人員在內的3人死亡。
5月7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巴音郭楞州且末縣供排水公司在檢修該縣客運站至玉石商貿城排水管溝時,因1名工人下井作業長時間無回應,供排水公司盲目組織6名工人下井搶救,因井下沼氣濃度高,造成包括5名施救人員在內的6人死亡,1人受傷。
5月21日,江蘇省蘇州市昆山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黃浦江改造A標工程污水井施工過程中發生硫化氫中毒事故,當時有2名施工人員下井中毒,3名施工人員盲目下井施救,也相繼中毒,5人全部死亡。
5月21日,陜西省渭南市樂天大街與新盛路十字盤道處在施工中打開W38號排污井的管口時,由於沼氣濃度高,造成1人中毒,6人在搶救過程中先後中毒,共造成包括2名施救人員在內的3人死亡,4人受傷。
5月30日,河北省唐山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北郊污水處理廠在市區陡河利民橋南50米北側中水管網檢查井進行檢修時,1人沼氣中毒落入井下水中,另2人先後下井施救,3人全部死亡。
6月22日,上海市虹橋臨時泵站在維修作業過程中,1名下井作業人員被硫化氫熏倒,2名人員盲目下井施救,也先後中毒,3人全部死亡。
7月18日,內蒙古自治區烏海市海勃灣區公園南路清泉大街元亨路橋公司道路改造現場,1人在疏通地下排污管道時中毒,2人盲目施救也相繼中毒,3人全部死亡。
8月6日,浙江省杭州市蕭山市岳利床墊面料整理廠3名工人在對污水池進行清污處理過程中中毒,又有3名職工盲目下池施救,相繼中毒暈倒,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3人受傷。
8月8日,山西省太原市陰家堡污水凈化廠1名工人在疏通污水井時中毒暈倒,3名工人盲目下井施救,也相繼中毒暈倒,4人全部死亡。
8月18日,上海市嘉定區由搏擊市政工程公司承接的污水管道疏通工程在施工中,一人吸入硫化氫氣體墜入井內,另2人先後下井施救相繼中毒,3人全部死亡。
(二)非煤礦山企業發生施救不當事故情況
非煤礦山企業發生施救不當事故6起、死亡25人,其中因施救不當造成事故擴大死亡16人:
2月21日,安徽省宣城市銅陵礦業有限公司劉家山硫鐵礦在放炮後由於通風不良,致使進入-338米平巷的2人因炮煙中毒死亡,其他人員在盲目施救過程中又有1人中毒死亡,2人受傷。
5月16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昌吉州新疆寶地礦業有限公司在薩爾達拉金礦工地施工時1人因炮煙中毒後,另有2人在盲目施救時中毒致死,共造成3人死亡。
5月25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吐魯番地區鄯善縣南郊礦區彩霞山鉛鋅礦3號井放炮作業時,發生炮煙中毒事故,1人中毒死亡,在沒有採取任何防護措施的情況下,盲目組織16人施救,又造成7人死亡、2人重傷、7人輕傷。
5月29日,雲南省紅河州建水縣安寧宏強礦産經營部在普雄鄉進行鉛鋅礦探礦時,2名礦工在井內窒息,另1人在未採取防護措施的情況下,盲目下井施救,3人全部死亡。
6月15日,廣東省揭陽市揭東縣地都鎮錢前村村民在鳥叫山採石場盜採石料時,1人因炮煙中毒暈倒,另有3人在施救時也相繼中毒,4人全部死亡。
7月3日,山東省煙臺市福山區回裏鎮巨甲京寶石石料廠2名民工在礦坑內清理爆破後的石渣時窒息暈倒,另2名民工下礦坑救助時也相繼窒息,4人經搶救無效死亡。
(三)造紙廠等使用儲池企業發生施救不當事故情況
造紙廠等使用儲池企業發生施救不當事故4起、死亡15人,其中因施救不當造成事故擴大死亡10人:
5月3日,河南省週口市扶溝縣城郊鄉五里店村一非法紙箱廠2名工作人員在清理儲漿池的廢棄物時暈倒,後又有2人下池救援時中毒,4人全部死亡。
6月2日,廣東省惠州市聯合皮革廠1名員工在清理污水預沉池時被硫化氫熏倒,另有4名員工先後下池搶救,也相繼中毒,共造成4人死亡、1人重傷。
6月11日,四川省宜賓市翠屏區宏遠紙業有限公司紙板車間制漿工段1人進入芯漿池檢查時中毒暈倒,另有3人盲目施救,造成3人死亡、1人受傷。
8月14日,江蘇省鹽城市亭湖區一醬菜廠(個體作坊)2名工人清理菜池時中毒暈倒,現場人員盲目施救,又造成3人相繼中毒,共造成4人死亡、1人重傷。
(四)危險化學品企業發生施救不當事故情況
危險化學品企業發生施救不當事故2起、死亡6人,其中因施救不當造成事故擴大死亡4人:
2月20日,黑龍江省大慶市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大慶石油管理局建設集團化建公司球罐公司的人員在化工集團甲醇廠合成氨裝置火炬區檢查水封罐時發現罐底外部有漏點,1人進入罐內檢查時中毒暈倒,另有2人下罐救人時也相繼中毒,3人全部死亡。
6月9日,浙江省台州市黃岩區四方化工廠在搶修廢水循環池內破損的循環管時,1名工人硫化氫中毒暈倒,又有2人相繼下到池中盲目施救,也相繼中毒,3人全部死亡。
(五)鋼鐵企業發生施救不當事故情況
鋼鐵企業發生施救不當事故2起、死亡10人,其中因施救不當造成事故擴大死亡4人:
1月10日,雲南省曲靖市馬龍縣呈鋼鋼鐵公司7名檢修人員在對熱風管道進行檢修過程中,由於管道內有殘留煤氣,導致7名檢修人員中毒暈倒,周圍的6名工人發現後,立即進行搶救,救出4人,死亡3人,施救人員在施救過程中由於防護措施不當,導致1人死亡,此次事故共造成4人死亡、6人重傷。
6月11日,山東省濟南市濟南鋼鐵集團總公司燃氣發電廠二期工地煤氣洗滌循環凈水池內,3名清理建築垃圾的民工中毒暈倒;另外3名工人盲目開展施救,也相繼中毒,6人全部死亡。
(六)建築企業發生施救不當事故情況
建築企業發生施救不當事故1起、死亡3人,其中因施救不當造成事故擴大死亡2人:2006年1月4日,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南崗區省林業勘察設計院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工程施工工地挖掘機在基坑內下樁時,發生土方坍塌事故,1人被埋。事故發生後,有9人下坑搶救,在搶救過程中發生二次坍塌,導致4人被埋、1人受傷。事故共造成包括2名施救人員在內的3人死亡、3人受傷。
上述事故因施救不當造成傷亡擴大的主要原因:一是生産經營單位對應急救援工作不重視,制度不健全,主體責任不落實。二是安全培訓工作不到位,從業人員缺乏基本的應急常識和自救互救能力。三是一些礦山企業安全管理混亂,違反規定,無風作業,發生事故後不採取安全措施,繼續違章盲目施救,導致事故擴大。四是沒有建立救援組織,也沒有指定兼職救援人員,缺少必要的安全設施和應急救援器材、裝備。五是沒有制定有針對性的應急預案,或制定了應急預案但未進行培訓和演練,導致不能科學施救。六是安全投入不足,一些企業沒有配備自救器,防護裝備沒有及時更新,救援裝備老化失效。
為切實加強安全生産應急管理和應急救援工作,深刻汲取事故教訓,防止在救援過程中擴大傷亡或發生次生事故,確保安全有效施救,尤其要確保搶險救援人員的生命安全,現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強安全培訓和教育,提高職工安全意識,掌握自救、互救知識。各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要監督生産經營單位組織開展結合自身生産特點和包括救援人員在內職工狀況的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尤其是礦山企業和進行清理排污井、儲漿池、儲水池等作業的單位,要加強對有害氣體中毒和貧氧窒息事故的預防,同時對施救方法進行重點培訓,使作業人員、救援人員強化安全意識,掌握安全常識,提高自救互救救助技能;通過應急救援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從源頭上杜絕在施救過程中由於措施不當導致事故擴大或發生次生事故。
二、礦山、危化等高危行業企業要依法建立應急救援隊伍,配齊救援人員和必要的救援裝備,並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校驗,保證正常使用,確保在應急救援中發揮作用。生産經營規模較小的企業,要指定兼職的應急救援人員,並與具備救援資質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簽訂救援協議。
三、各類清污作業要有安全保障措施。涉及到排污井、儲漿池、儲水池等作業的單位,要如實向從業人員告知在排污井、造紙廠儲漿池等作業場所可能産生的由中毒和造成窒息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在清理長期封閉和深度較大的井(池)時,必須制定安全措施和操作規程,加強現場監護,隨時檢測氣體變化情況,並佩戴好有效的防護用品才能作業。
四、採石場作業要制定防止邊坡垮塌、石塊滑落傷人等安全措施。放炮作業要制定安全作業規程,嚴禁在炮煙擴散之前進入採場。現場施救必須採取有效的防護措施,在保證救援人員安全的前提下組織施救。
五、要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産應急管理,制定和完善應急預案,強化宣傳教育與演練。各生産經營單位尤其是從事危險作業的基層單位和關鍵崗位要根據自身作業地點、生産過程中的危險源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制定有針對性的應急預案,形成預案體系,並進行演練。各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要對轄區內生産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的制定、管理、宣傳教育、修訂和演練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有效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二00六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