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工作動態>> 部門信息
 
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副主任宋大涵談提高立法質量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9月20日   來源:法制辦網站

    2006年9月15日,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副主任宋大涵到廣西進行調研並與廣西壯族自治區法制辦公室幹部進行座談。廣西壯族自治區法制辦公室主任林日華向宋大涵副主任彙報了廣西貫徹落實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情況以及廣西政府法制工作的情況。宋大涵副主任對廣西在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方面所取得成績,特別是大力推進政府立法公開的做法給予了充分的肯定,並就如何做好政府立法工作作了重要講話。

    宋大涵指出,立法公開對提高立法質量有著重大作用,立法公開可以更好體現立法的規律,是我們推進社會主義民主,建設社會主義法制,增強廣大人民群眾的法制意識、法制觀念的一個重要措施。現在,我們講依法治國、依法行政,立法是基礎。立法應當維護最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要符合中國社會發展的規律,這是我們做好依法治國、依法行政的前提。立法質量的高低直接影響著依法治國、依法行政的進程。通過提高立法的質量,可以更好為依法治國、依法行政服務。立法質量不高,國就治不好,如果立法出問題,立法違法了客觀規律,違背了人民群眾的利益,就會危害社會。我們越要談依法治國、依法行政,就越要從根本上解決或者提高立法質量。

    宋大涵強調,政府法制工作包括政府立法工作,必須對人民負責。我們立出來的法要經得起歷史的檢驗,包括實踐的檢驗和人民的檢驗,而且應當經得起長時間的檢驗。當前,我們處在改革和社會進步飛快的時期,對社會、經濟、政治、文化發展變化的規律不一定都能把握得那麼準確,但是我們在工作中,還是要盡可能地摸索把握一些規律和變化的方向。立法要讓群眾滿意。群眾的願望和客觀規律不是在所有的時候都一致,也並不是在所有的時候群眾都認識到自己的根本利益的方面,但如果多數群眾都不接受,那麼這個法的質量,就是比較低。此外,立法應當既要解決當前的實際問題,又要有利於長遠的發展,要多數群眾都能夠接受。

    宋大涵對廣西在全面清理行政許可、行政處罰和行政收費項目實施依據及實施主體,組織依法行政調研、培訓基層政府法制幹部等方面的做法給予了充分肯定。

    廣西法制辦公室主任林日華對宋大涵副主任一行到廣西調研表示感謝,他説,宋大涵副主任到廣西調研併發表講話體現了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對廣西政府法制工作的關心和支持,對進一步推動廣西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工作的開展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廣西各級法制工作機構將認真組織學習貫徹宋副主任的講話精神,為進一步開創廣西政府法制工作新局面做出不懈的努力。

 
 
 相關鏈結
· 國務院法制辦負責人就《地方誌工作條例》答問
· 法制辦就《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答記者問
· 法制辦等部門解讀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葉稅暫行條例
· 國務院法制辦正在就制定行政收費法進行相關調研
· 國務院有關負責人就實施煙花爆竹管理條例答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