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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門部署《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9月30日   來源:衛生部網站

    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9月30日召開電視電話會議,全面部署實施《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及其他相關工作。

    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包括縣醫院、縣中醫院、縣婦幼保健院、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該《規劃》是建國以來覆蓋範圍最廣、投資力度最大的農村衛生專項建設規劃,也是國家在“十一五”期間的新農村建設重點工程之一。《規劃》確定,從2005年到2009年,以中央投入為主,地方相應配套,共安排投資216.84億元,建設和改造中西部及東部貧困地區約2.2萬所鄉(鎮)衛生院、1300所縣醫院、400所縣中醫(民族醫)醫院和950所縣婦幼保健機構,從整體上改善農村衛生服務水平和能力。

    衛生部部長高強在會上要求,要從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高度,充分認識加強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建設的重要意義。實施《規劃》,是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大舉措,是建設我國醫療衛生體系的重要步驟,是縮小城鄉醫療衛生差距的重要條件。高強指出,《規劃》確定的建設時間緊、任務重、要求高。各地要按照《規劃》提出的“統一規劃、分級負責,整合資源、合理佈局,整體籌劃、分步實施,深化改革、配套推進”等項原則,在國務院有關部門的指導下,認真組織好《規劃》的實施工作,確保按期完成建設任務並實現預期目標。高強強調各地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認真編制好本地區建設規劃、務必落實配套建設投資、努力組織好項目實施工作、加強縣中醫院和村衛生室建設。

    《規劃》不僅是單純的基礎設施建設,必須與完善我國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協調推進。高強強調,各地規劃實施過程中,應堅持“以建設促管理,以管理促發展”精神,努力做好“四個協調推進”:一是做到基礎設施建設與完善經常性投入機制協調推進;二是改善服務條件和改革體制機制協調推進;三是提高服務能力與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協調推進;四是實施項目建設與人才隊伍建設協調推進。在項目建設的同時,完善農村衛生機構管理和工作制度,確保服務質量和醫療安全,落實各項農村衛生配套政策措施,努力實現到2010年,在全國農村基本建立起適應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適應農民實際需要的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和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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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印發《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