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勞動爭議處理工作座談會近日在江西省南昌市召開。勞動保障部副部長華福周在作會議講話時要求,各級勞動保障部門和勞動爭議仲裁機構要認真貫徹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精神,按照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和“十一五”時期勞動保障事業發展的目標任務,繼續以提高勞動爭議處理能力為目標,以機構、隊伍建設和制度、機制創新為重點,積極推進勞動爭議處理事業發展,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服務。江西省省委副書記彭宏松同志到會並致辭。
華福周要求,各地要進一步加強勞動爭議仲裁機構實體化建設,爭取用3年左右的時間,逐步在全省會城市和其他中心城市建立實體性的勞動爭議仲裁機構,並根據實際需要,在具備條件的縣(市、區)逐步推進勞動爭議仲裁機構實體化。在推進機構實體化進程中,各地要注意做到真正使辦案機構與行政職能相分離,保證辦案人員能穩定、工作經費有保障、工作場所能到位。要加強領導,統籌規劃,在當地黨委和政府的領導下,積極爭取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力爭這項工作不斷取得新的進展。
華福周強調, 各地要進一步加強勞動爭議調解體系和勞動爭議仲裁製度建設。高度重視勞動爭議調解工作,繼續堅持“預防為主、基層為主、調解為主”的方針,積極主動地與同級工會組織、企業組織共同研究推動勞動爭議調解體系建設,不斷強化協商、調解在勞動爭議處理中的作用。積極指導企業建立健全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合理配備調解人員,落實辦公機經費並創造條件。要在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協調有關方面為區域性、行業性調解組織配備必要的工作人員,支持調解人員依法開展調解活動。通過不斷改革辦案方式,改善處理程序,充分發揮勞動爭議仲裁靈活、快捷、低成本的優勢,實現勞動爭議仲裁的獨立、公正和高效。同時各地要繼續按照職業化、專業化的方向,進一步採取措施切實加強勞動爭議仲裁員隊伍建設,在擴充隊伍、提高素質和加強管理上下功夫。
華福周説,完善勞動爭議處理立法是從根本上提高勞動爭議處理能力的重要措施,也是解決目前勞動爭議處理工作中組織機構不健全、調處機制失衡、裁審銜接不暢、處理週期過長等一系列問題的迫切要求。各地要進一步加強勞動爭議立法研究,配合全國人大常委會開展的勞動爭議處理立法工作,積極為制定好這部法律建言獻策。(中國勞動保障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