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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總署提醒"中國年"期間赴俄通關注意有關事項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3月27日   來源:海關總署

    為了保證“中國年”期間各項活動赴俄人員、物資順利辦理海關通關手續,維護中華人民共和國守法誠信的國際形象,現將有關注意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則

    赴俄參加“中國年”活動人員、物資進出俄羅斯聯邦關境時,必須遵守俄羅斯聯邦的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體現中國人文明守法素質,維護國家尊嚴。

    二、貨物通關基本要求

    (一)俄海關署承諾將嚴格遵照俄聯邦政府總理弗拉德科夫于2006年3月27日簽署的第418號政府令,為參加中俄“國家年”活動的貨物優先辦理海關報關和監管手續並免徵海關手續費。

    (二)俄海關署署長別利亞尼諾夫應我方海關要求,專門簽發文件,要求口岸海關給予“中國國家展”展品優先免驗便利,將展品轉關至莫斯科展館辦理海關手續。

    (三)準備通關文書

    赴俄參展或參加各項活動的主辦方應在貨物發運前按俄海關法律規定做好相關準備。

    1.各主辦方必須提前準備好詳細、準確的且符合俄海關要求的書面貨物清單。

    2.各主辦方應當儘早確定貨物在俄方的進境口岸、進境時間與運輸路線,並以書面形式準備提交。

    3.各主辦方應提前準備好中方組委會或商務部出具的證明貨物確為參加“中國年”活動的相關文件。

    4.屬於俄方限制進口的貨物,應當按照規定向俄有關部門申請辦理相關許可證件。

    5.屬於ATA單證冊管理的暫時進口貨物應提前按ATA單證冊管理要求辦理。

    除ATA單證冊按照國際公約規定使用英語或法語外,其他向俄方提交的所有通關文件必須為俄語。

    (四)預報通關信息

    參加“中國年”活動的貨物無論是通過海運、陸運渠道運至俄境內的,活動主辦方應從貨物啟運之日起15日內,空運的應在3日內向俄有關口岸海關提供貨物清單和有關通關信息。

    (五)如實向海關申報

    貨物運抵俄羅斯口岸後,各主辦方應按照俄海關法律規定填寫進口貨物報關單,如實申報。如出現技術層面上的差錯,俄海關不予放行的,可與駐俄使館海關處聯絡,由海關處出面與俄海關署協調解決;發生瞞報、偽報等違法情事的,由活動主辦方承擔相應責任。

    (六) 人員進出境

    1、國家領導人赴俄,由外交部統一對外聯絡通關事宜。

    2、重要團組(部級以上領導)赴俄,如有需要,由駐俄使館對口處室商使館海關處與俄相關口岸海關聯絡協調提供通關便利。

    3、其他人員按有關規定辦理通關手續。

    三、俄海關關於展覽品監管的主要規定

    (一)ATA單證冊規定

    俄羅斯聯邦已加入《關於貨物暫準進口的ATA單證冊海關公約》和《貨物暫準進口公約》以及“專業設備”、“在展覽會、交易會上展出或使用的物品”和“商業樣品”的附約。

    (二)除ATA單證冊外的暫時進口展品通關規定

    1.參加在俄舉辦展覽會活動的展品必須由俄羅斯海關核定的專門辦理展會的單位或其授權機構辦理海關通關手續。展品海關通關手續應由上述單位所在關區主管海關負責辦理。某些展品(如汽車等)通關手續須由專門海關辦理。

    2.展覽承辦方或委託報關代理公司應在展會活動開始10天前,向展品監管主管海關提交書面申請。

    3.展覽承辦方或委託報關代理公司必須提前準備好各類報關單證,包括報關單、合同、發票、裝箱單、運單和準確詳細的商品清單(包括商品品名、十位數商品編碼、數量、價值等)、商品規格證明書等。

    4.展覽品和展覽會用品應分開填制相關單證,展覽品各種單證應填制一式五份,展覽會用品一式四份,並由發貨單位蓋章確認。

    5.如需要將展品直接從進口口岸轉關至展館現場辦理海關手續,應在展品運抵俄口岸15日內向口岸海關提出轉關申請。經海關核準後,在海關規定的期限內將展品運至指定展館,並自展品運抵展館之日起15日內向主管海關辦理報關手續。如遇困難可與我駐俄使館海關處聯絡,由海關處與俄海關協調。

    6.展品中如有屬於進口許可證管理的商品(包括軍用品、危險品、農産品、動植物及其産品等),展覽會主辦方或者承辦方應提前辦理好有關許可證件。對在辦理通關手續時應提供有關許可證件而暫不能提供的,專門展會單位或其授權機構予以擔保在海關規定的期限提供上述許可證件,海關可對展品予以有條件放行。

    7.申報人應當在提交紙質海關貨物報關單15天內,且不晚于展覽會活動結束和辦理暫時進口展覽品的復運出境海關通關手續之日,提交海關貨物報關單的電子資料。

    8.對留購的展覽品,應按俄海關一般貿易商品進口規定辦理進口手續。

    9.暫時進境的展覽品復運出境期限一般不得超過1年,且在該期限內免徵海關關稅和進口環節稅。延期後展覽品進口時間超過1年的,部分免徵海關關稅和進口環節稅。

    10.展會結束後,參展展品除經海關核定消耗的展覽用品和已辦理留購手續的展覽品外,一律復運出境。

    四、俄海關關於人員進出境的主要規定

    (一)入境人員根據以下規定選擇通關方式

    1.選擇綠色通道(免於填寫海關申報單)

    無分離運輸行李,且隨身攜帶行李中沒有禁止或限制進入俄境的商品和物品。

    攜帶入境的物品價值低於65000盧布,總重量低於35公斤。

    折合10000美元以下的貨幣(外匯、盧布、國外和國內各種形式的有價證券、旅行支票)。

    一個自然人攜帶250克(工廠包裝)以下的鱘魚子。

    一個成年自然人攜帶2升以下酒精製品,攜帶50支雪茄、100支小雪茄、200支香煙、0.25公斤煙絲以下數量的煙草製品。

    未攜帶武器、彈藥。

    未攜帶無線電子設備。

    未攜帶鱘魚或其製成品。

    2.選擇紅色通道(填寫海關申報單)

    入境人員如攜帶俄海關禁止或限制入境物品,或攜帶物品超過以上規定數量,必須填寫海關申報單,選擇紅色通道通關。

    入境時攜帶超出限額規定的外匯、有價證券、貴重商品和其他按規定必須向海關申報的物品如需攜帶出境,則入境時必須填寫一式兩份的海關申報單,選擇紅色通道向海關申報。

    (二)出境人員根據以下規定,選擇通關方式

    1.選擇紅色通道(填寫海關申報單)

    如托運或手提行李中攜帶下列物品,必須填寫海關申報單,選擇紅色通道通關:

    貨幣(外匯和盧布)折合3000美元以上;

    有價證券(持有海關入境申報單,可證明該有價證券是先期攜帶進境則不需申報);

    折合10000美元以上的旅行支票;

    貴重金屬和寶石;

    武器、彈藥和爆炸品;

    麻醉品、精神藥物和類似藥品;

    文物;

    各種有毒物質和烈性藥品;

    放射性物質;

    各種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製成品;

    250克以上的鱘魚子;

    鱘魚及其製成品;

    無線轉播器材、無線接收器材及其輔助技術設備。

    2.選擇綠色通道(免於填寫海關申報單)

    出境時如果沒有攜帶上述必須向俄海關申報的物品,則免於填寫海關申報單並徑自選擇綠色通道通關。

    (三)赴俄人員如因工作需要攜帶俄法律規定禁止或限制物品進境,必須按俄法律規定提前辦理進境許可證明,入境時填寫海關申報單,選擇紅色通道,提交海關人員驗核。

    五、聯絡機制

    “中國年”期間凡涉及人員、貨物(包括展品,下同)、物品海關通關問題,活動主辦方可直接與我駐俄羅斯使館對口處室聯絡。駐俄使館海關處根據使館有關處室的請求負責聯絡協調俄海關署,請俄海關署通過制發文件等形式通知俄口岸海關為我方進(出)境人員、貨物、物品提供通關便利。

    六、ATA單證冊的使用

    俄海關接受進境用途為“展覽品”、“商業樣品”及“專業設備”的ATA單證冊。在俄境內有150個海關口岸辦理ATA單證冊業務。“中國年”活動中屬於上述三種用途的暫時進出境貨物,建議各活動主辦方儘量使用ATA單證冊辦理進出境手續,以享受國際公約規定的便利,簡化在俄通關手續。

    中國國際商會(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是我國ATA單證冊的出證機構和擔保機構。

    七、其他

    “中國年”活動有特殊要求的,主辦方應當儘早與我駐俄使館或對口處室聯絡,由我駐俄使館向俄相關部門發照會解決,涉及海關業務的,可由駐俄使館海關處與俄海關署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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