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環保總局有關負責人9日向媒體通報了對“華夏第一祖龍”項目違法建設的調查結果。他説,近期有媒體刊登“始祖山‘祖龍’項目未環評”的報道後,環保總局高度重視,立即派出調查組赴鄭州進行調查。調查發現,該項目確屬環評未批先建項目,目前已經停止施工,其環境可行性有待環評後確定。
這位負責人介紹説,“華夏第一祖龍”違法項目位於河南省鄭州市新鄭始祖山國家級森林公園內,項目總投資31118萬元。擬建設高29.9米、寬13.8米的龍頭,長21916米、高9.9米、寬6.6米的龍身,均採用鋼筋混凝土結構和磚混結構,配套建設大理石拜祭廣場、山門、漢白玉石牌坊、漢白玉九龍玉柱、漢白玉照壁等。目前,已經完成龍身460米和龍頭主體建設,並架設了高低壓供電線路及配電、供水管線等,其他配套工程均未開始建設。
這位負責人説,2001年底,該項目未履行任何手續即建設開工;2006年12月,因不符合環評審批申報要求,鄭州市環保局駁回建設單位呈報的項目商業計劃書;2007年3月20日,該項目未繼續履行環保手續重新開工。對此,新鄭市環保局、鄭州市環保局先後下發“責令改正(限期改正)環境違法行為通知書”,要求該項目立即停建,並限期補辦環評手續,否則不得繼續施工。目前,項目已經停止建設,施工設施已經部分拆除。
這位負責人表示,該項目的環境可行性需經環境影響評價後方可確定,若評估結果顯示其項目環境影響較大,不宜在始祖山森林公園內建設,將責令其恢復環境原貌。
這位負責人指出,當地有關部門今後應在項目審批中加強協調,在未落實土地、環保等手續前不予受理或審批;各級環保部門應加強對新建項目的執法檢查力度,嚴格履行環評手續。特別是針對近年來旅遊開發項目建設持續升溫的現象,環保部門應當加強監管,及時查處環境違法項目,規劃引導開發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