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高銀行監管工作透明度,更好地發揮金融許可證的社會服務功能,近日,中國銀監會對金融許可證進行了改版。
新版金融許可證在保持原金融許可證版面要素基本不變的基礎上,于版面的左下方增加了“發證機關”一項。中國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已于2007年5月8日起,按照“誰發證,誰換證,誰負責”的原則,對監管的20余萬家銀行業金融機構換發新版金融許可證,並將於2007年6月30日前全部換發完畢。新版金融許可證的推出有利於社會公眾直觀了解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監管機關,這是銀監會提高銀行業監管工作透明度、強化社會監督的又一舉措。
為了配合新版金融許可證的換發工作,進一步加強金融許可證管理,銀監會推出了金融許可證管理軟體系統。該系統加大了空白許可證管理力度,提高了許可證受理、製作、頒發等工作效率和準確率,並對許可證數據實行集中管理,實時生成匯總數據,標誌著銀監會金融許可證管理工作進入電子化、信息化階段,實現了嚴謹、規範、科學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