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就
《關於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市場風險管理計量參考基準的通知》
答記者問
日前,銀監會下發了《關於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市場風險管理計量參考基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這標誌著我國銀行業人民幣交易業務市場風險管理計量參考基準的正式確立,銀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就相關問題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問:《通知》出臺的背景是什麼?
答:隨著我國金融市場改革的逐步深化和推進,銀行業金融機構所面臨的利率風險、匯率風險等市場風險逐步加大。銀監會在2005年發佈的《商業銀行市場風險管理指引》對商業銀行的市場風險管理提出了多方面的要求和指導,在2006年銀監會對市場風險的調查與檢查中發現,我國銀行業人民幣資産在總資産中的佔比具有絕對優勢,而隨著銀行業機構人民幣債券投資與交易的數額不斷增加,我國銀行業面臨的人民幣利率風險正在逐步增大。
但由於我國人民幣債券市場發展還不夠完善,人民幣債券基準收益率曲線不夠完善,銀行業金融機構對人民幣交易賬戶進行市場風險的監控和管理依賴自身主觀判斷的因素較多,缺乏統一的計量參考基準,這不利於監管部門對各行的市場風險狀況進行統一的判斷與比較,而國際通用的各類市場風險管理措施和模型也難以得到有效實施和落實,因此需要建立對我國銀行業人民幣業務的市場風險管理的計量參考基準。
問:銀行業金融機構市場風險管理計量參考基準的建立有什麼重大意義?
答:確立統一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市場風險管理計量參考基準,有利於建立我國銀行業對人民幣交易業務進行市場風險管理的公允標準。由於人民幣債券基準收益率曲線不夠完善,銀行業金融機構逐日盯市、風險價值計算等市場風險管理工作存在較大的主觀隨意性,既不利於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強自身的市場風險管理,也使得監管部門對於各機構市場風險的監控缺乏一致的判斷和衡量標準。因此,儘快構建各銀行業金融機構進行人民幣交易業務市場風險管控計量的參考基準,有助於有效落實《商業銀行市場風險管理指引》,進一步提高銀行業金融機構市場風險管理水平,併為後續有效實施和落實各類市場風險管理措施和模型奠定基礎。
問:《通知》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答:《通知》共十一條。第一條與第二條強調銀行業金融機構既要重視收益率曲線的應用,又充分尊重銀行業金融機構對所用收益率曲線的自主選擇權。第三條至第六條對銀行業金融機構選用的收益率曲線的合理性、穩定性、可比性、應用範圍做出具體規定。第七條至第九條明確將“中債收益率曲線”作為計量市場風險的參考基準,要求銀行將自行計量的數據與其進行比較,並依據規定向銀監會提供差異報告,這使各行自行選用的計量標準具有了統一的參照係。第十條與第十一條規定了《通知》具體適用範圍。
問:根據《通知》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是否必須選用統一計量標準進行市場風險管理?
答:在市場風險管理計量標準的選擇上,《通知》賦予銀行業金融機構充分的自主權,即:各行可使用自行編制的或其它機構編制的收益率曲線進行市場風險管理,而中債收益率曲線只是作為各行市場風險管理以及監管部門進行市場風險監管的計量參考基準。
問:《通知》對於銀行業金融機構用於市場風險管理的人民幣債券收益率曲線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根據《通知》規定,銀行業金融機構用於市場風險管理的收益率曲線應該滿足以下要求:收益率曲線對市場變化情況的反映要客觀、合理,應力求建立在全面、客觀、合理的債券數據源基礎上,並儘量剔除異常價格的影響;收益率曲線的構建模型應適應債券市場多變的收益率形態,並滿足光滑性和穩定性的要求;用於市場風險管理的收益率曲線應至少有一年以上的收益率曲線數據可供比較、查詢;各行用於市場風險管理的收益率曲線應包括但不限于國債、央行票據、政策性金融債等人民幣債券品種。
問:作為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市場風險管理計量參考基準,目前的中債收益率曲線建設是否足夠完善?
答: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作為中國債券市場基礎建設的主要提供者,具有市場信息豐富、專業化和中立性等優勢,具有相當高的市場認可度。經多次與中外銀行溝通、座談,最終認為確定中債收益率曲線作為我國銀行業市場風險管理計量參考基準較為適宜。
在徵求意見階段,部分銀行針對中債收益率曲線提出了多方面建議。銀監會已向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公司發送了做好相關工作的建議函,涵蓋的問題包括:中債收益率曲線具體編制方法的公佈、中債收益率曲線數據下載與銀行業金融機構自身風險管理系統的對接、中債收益率曲線的每日發佈頻率、以及加強國際合作繼續提升技術水平等。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公司表示, 中債收益率曲線目前已完全符合《通知》的要求,並且已經成立了中債收益率曲線專家委員會提供技術支持。中央結算公司將在現有工作基礎上採取加大投入、與國內外機構加強合作、籌建中債收益率曲線國際諮詢委員會等措施進一步提升技術水平和服務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