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好《勞動合同法》貫徹實施工作的通知
勞社部發〔2007〕2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已經第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將於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為貫徹落實《勞動合同法》,全面推進勞動合同制度的實施,促進勞動關係和諧穩定,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做好《勞動合同法》貫徹實施工作的重要意義
《勞動合同法》是調整勞動關係的一部重要法律,是我國勞動保障法律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這部法律頒佈施行,是我國勞動合同制度建設的重要成果,對於規範用人單位的用工行為,明確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鞏固和健全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的勞動用工機制,實現勞動力資源的有序流動和合理配置,增強就業的穩定性和提高就業質量,推動完善社會保險制度,促進勞動保障事業全面協調發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從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充分認識貫徹實施《勞動合同法》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將這項工作作為當前勞動保障領域的重要任務擺上日程,採取切實可行的措施,扎紮實實地抓好學習、宣傳、貫徹工作。
二、大力抓好學習培訓和宣傳引導工作
抓好對《勞動合同法》的學習培訓和宣傳引導工作,直接關係到這部法律能否順利得到貫徹執行。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高度重視本系統工作人員的學習培訓工作,通過舉辦專題培訓班、開展研討等方式,有計劃、分層次組織勞動保障行政人員認真學習《勞動合同法》,深刻領會和準確把握各項法律條款的精神實質,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同時,要會同當地國資委和企業代表組織等相關單位,認真抓好企業負責人與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工作人員的學習培訓,增強企業依法用工的自覺性。要支持和配合工會組織抓好工會幹部的學習培訓,提高工會的法律監督能力。
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雜誌、網絡等媒體,廣泛宣傳普及勞動合同法律知識,重點宣傳企業和勞動者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增強宣傳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在全社會形成學法、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輿論氛圍。我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共同組織一次全國勞動合同法知識競賽,並在全國範圍內開展《勞動合同法》宣傳月活動,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結合本地實際,做出具體安排,認真組織實施。
三、抓緊完善相關配套法規和政策
《勞動合同法》在堅持《勞動法》確立的勞動合同制度框架基礎上,不僅對勞動合同期限、試用期、經濟性裁員、經濟補償金等內容作了補充和完善,而且對用人單位民主管理、勞務派遣、非全日制用工、競業限制等內容做出了新的法律規定,既加大了對勞動者的保護力度,也增加了維護用人單位合法權益的內容。為確保這部法律得到順利實施,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認真研究,嚴格依法對本地區制定的勞動合同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進行一次全面清理。對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要及時按照法定程序修訂或廢止;對需要制定配套法規、規章或其他規範性文件的,要抓緊制定,切實搞好現行相關法規政策與《勞動合同法》的銜接,做到不留死角。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保障部門要將本地區清理、制定和修訂配套法規政策的情況及時上報勞動保障部。
四、進一步加強對用人單位勞動用工的指導和管理
《勞動合同法》的頒佈施行,為加強對用人單位勞動用工的監督管理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據。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抓住有利時機,進一步全面推進勞動合同制度實施三年行動計劃,依法加強對用人單位勞動用工的指導和管理,規範用人單位的勞動用工行為。要指導用人單位依法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並建立職工名冊,健全勞動合同管理制度,實現勞動合同管理的科學化和規範化。要結合勞動用工備案制度建設,組織開展勞動用工摸底調查,全面掌握轄區內用人單位勞動用工和勞動合同制度實施情況,建立完善勞動用工信息數據庫,及時分析研究勞動合同制度實施情況的變化,做好勞動關係預警工作,加強對用人單位勞動用工的宏觀動態管理。
五、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和勞動爭議處理工作力度
加強對勞動合同制度實施的監督管理,及時、公正處理勞動合同爭議,是《勞動合同法》賦予勞動保障部門和勞動爭議處理機構的重要職責。各級勞動保障部門和勞動爭議處理機構要認真研究《勞動合同法》頒佈施行對勞動關係的影響,分析在勞動糾紛方面可能出現的新情況、新變化,提前制定工作預案,積極研究解決辦法,增強工作的預見性和針對性。要大力加強監察執法工作,將勞動合同簽訂和解除、工資支付、工作時間等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情況作為執法重點,廣泛深入開展日常巡視檢查、舉報投訴調查和專項執法檢查,認真受理和及時查處群眾舉報投訴案件,加大對用人單位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對勞動合同制度實施中的突出問題,要及時開展專項整治活動,保護廣大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要進一步加強勞動爭議處理工作,通過進一步加大調解力度以及簡化仲裁辦案程序、改革庭審方式等措施,切實提高勞動爭議處理效率,實現對勞動合同爭議的快立、快調、快審、快結,維護勞動關係和諧與社會穩定。
六、積極推進勞動關係協調隊伍建設
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以貫徹實施《勞動合同法》為契機,在當地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的支持下,進一步下大力氣加強勞動關係協調機構和隊伍建設,為構建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提供組織保障。要根據當前勞動關係協調工作的需要,研究調整勞動保障部門的內部機構設置,合理配備勞動關係工作人員。強化勞動保障監察和勞動爭議仲裁機構隊伍建設,進一步推進勞動仲裁機構實體化,充實力量,強化手段,保證經費,努力提高辦案人員的素質。要努力搭建基層勞動關係工作平臺,推進勞動關係協調工作進社區,實現管理和服務重心的下移,發揮其在勞動合同制度實施中的基礎性作用。
七、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從全局和政治的高度,切實加強對貫徹實施《勞動合同法》的組織領導,成立由勞動關係、法制、監察和仲裁等機構參加的領導小組,由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確保貫徹實施工作順利開展。要結合本地實際研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目標任務、工作責任和工作措施,認真抓好落實。上級勞動保障部門要加強對下級貫徹實施工作的指導、督促和檢查,及時總結推廣典型經驗,擴大工作效果。積極開展調查研究,注意了解掌握《勞動合同法》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採取措施認真加以解決。要進一步加強協調勞動關係三方機制組織建設和制度建設,充分發揮勞動保障部門、工會和企業代表組織的職能優勢,各司其職,分工協作,相互支持,協調配合,共同推進《勞動合同法》的貫徹落實。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
二○○七年七月十二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2007年6月29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
第一條 為了完善勞動合同制度,明確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構建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制定本法。
勞動保障部副部長孫寶樹談貫徹實施勞動合同法
全國人大常委會29日表決通過勞動合同法。這是自勞動法頒佈施行13年來,我國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律體系建設中又一新的里程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孫寶樹29日就此接受了記者專訪。
關於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宣傳提綱的通知
勞社部發[2007]2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局):
2007年6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稱《勞動合同法》)由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並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主席頒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這是自《勞動法》頒布實施以來,我國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制建設中的又一個里程碑。《勞動合同法》的頒布實施,對於更好地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構建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促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為做好《勞動合同法》的宣傳普及工作,我們編寫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宣傳提綱》,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大力加強《勞動合同法》的宣傳普及。
九部門採取行動打擊非法用工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隨著山西“黑磚窯”事件的披露和調查處理,如何在經濟快速發展的同時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成為勞動用工領域上半年新的社會關注點和相當長一段時期的工作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