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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戶改探索:以合法固定住所為基本落戶條件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7月24日   來源:江西日報

    記者7月23日從江西省公安廳了解到,2007年,江西省將積極穩妥地推進戶籍管理制度改革,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為基本落戶條件,促進人才交流和人口的合理有序轉移,逐步取消農業戶口、非農業戶口二元化性質,逐步建立全省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管理制度,推進公民身份平等。

    近年來,江西省公安機關採取系列措施,簡化辦事程序,逐步降低了公民在城市落戶的門檻。江西省公安廳有關負責人向記者介紹,取消農業戶口、非農業戶口二元化性質是一種必然的趨勢,結合實際情況,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將是基本落戶條件。但由於目前戶口與醫療保障、社保、住房、教育等挂鉤,考慮到各方面的情況,這項工作只能是在全省逐步探索推行。

    另外,為進一步加強和優化流動人口服務措施,我省今年還將探索建立統一的流動人口居住證制度。同時,從群眾關心的問題入手,在辦理戶口登記和身份證等方面,不斷推出新的便民利民措施,組織開展好換發第二代身份證工作,到2008年底前完成3000萬人口的“二代證”換發工作。(記者魏星、實習生胡志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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