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從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獲悉,為貫徹天津市第九次黨代會精神,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歷時一個月在充分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出臺了為加快濱海新區開發開放提供司法保障的七項措施。
七項司法舉措包括:一是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成立由張柏峰院長任組長的濱海新區司法保障協調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成員均為各審判、執行和相關部門負責人。領導小組的主要任務是:統一負責天津市法院與濱海新區領導機關的對口聯絡,跟進研究濱海新區開發開放的新形勢,及時了解新區開發開放中的司法需求,研究制定各項司法服務保障措施,監督指導各級法院解決新區先行先試中出現的適用政策法律方面的新情況新問題,協調處理與濱海新區發展密切相關的法院工作和建設等方面的重大事項。辦公室主要負責具體組織實施領導小組的決定和措施。
二是配合新區管理體制改革進程,建立健全對新區統一管理、統一協調的執行工作聯動機制,努力化解新區案件的執行難;建立法院與黨政機關聯絡服務機制,從組織和制度上保障法院及時了解和服務新區開發開放各項政策措施的實施;建立新區涉訴法制宣傳教育服務機制,配合新區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全力預防、減少和化解矛盾糾紛,為新區發展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三是設立專門的調研班子,跟蹤綜合配套試驗改革的動向,研究先行先試中出現的適用政策法律方面的新情況新問題,超前提出審判對策,統一裁判尺度,監督指導相關法院依法及時正確審理先行先試中出現的重大複雜疑難新類型案件,依法支持改革,保護創業,制裁侵權,懲罰犯罪,保障新區各項綜合配套試驗改革的順利實施。
四是為濱海新區社會穩定、招商引資、重點項目建設、知識産權保護、金融配套改革和維護職工權益等提供司法保障。依法打擊危害新區社會治安的犯罪和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犯罪以及職務犯罪;依法平等保護國內外各類主體投資、貿易的合法權益,制裁違約、違法、侵權行為;依法審理和執行好徵地、拆遷等行政案件;加強各類金融案件審判力度、涉外及海事、海商案件的審理以及勞動爭議案件的審理;建立新區內、新區與其他區縣、天津與環渤海地區三個層面的執行聯動機制。
五是建立濱海新區涉訴法制宣傳教育服務機制。隨時了解和掌握黨委政府推進新區發展的決策動向;通過公開審判、以案講法、彙編典型案例、在新區網站設立專門網頁等多種形式,開展涉訴法制宣傳教育服務工作;統一組織新區法院對訴訟中發現的關係新區發展全局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及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在依法行政或經營管理中的漏洞,及時提出司法建議。
六是加強濱海新區各法院隊伍和物質裝備建設。通過崗位培訓、選調深造和引進高端人才的政策措施,培養既熟悉國際經濟又精通法律的高素質複合型職業法官隊伍;籌建天津海事海商法研究中心,為服務新區快速發展奠定堅實的組織基礎。
七是加強濱海新區、中心城區和環城區縣法院的交流互動,濱海新區法院要與新區開發開放的步伐相適應,在觀念創新、機制創新、管理創新和審判、執行工作創新方面走在前列,為全市法院提供示範和經驗;中心城區和環城區縣法院要與濱海新區法院相互支持、相互學習,密切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