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部署開展“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工作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服務”主題實踐活動以來,各地法律援助機構以主題實踐活動為載體,法律援助工作取得較大進展。今年上半年,全國共辦理法律援助案件172647件,比上年同期增加38.3%;受援人總數214380名,同比增加0.2%。其中農民工受援人數57400名,同比增加31.7%。
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賈午光9月3日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説,司法部關於主題實踐活動的指導意見下發後,法律援助系統迅速行動起來,認真落實主題實踐活動的各項要求,積極動員和引導各類法律服務人員投身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實踐活動。
據介紹,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率先確立在主題實踐活動中要完成的六件實事,目前已初見成效。
這六件實事包括:一是開展農村法律援助工作調研。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於今年4月至7月在全國範圍內組織了大規模的農村法律援助工作調研,目前已完成綜合性的調研報告,將以此為基礎研究提出加強農村法律援助工作的指導意見。
二是著手研究法律援助知曉率調查方案,啟動全國範圍內的法律援助知曉率調查,了解和掌握不同群體對法律援助基礎知識的知曉情況以及對法律援助制度的信任程度,分析影響知曉率和信任度的因素,擴大法律援助的社會影響力。目前調查方案和問卷設計工作已經完成,部法律援助中心正著手與國家統計局商討具體調查事宜。
三是深入開展“十佳”事跡宣傳,組織部分法律援助先進工作者組成巡迴報告團,赴安徽、福建、重慶、寧夏、遼寧等省、自治區、直轄市作先進事跡報告,在社會上引起了強烈的反響,為廣大司法行政幹警和法律服務人員樹立了良好的榜樣。
四是推廣“盤龍經驗”,推動法律援助工作深入發展。今年以來,部法律援助中心在全系統推廣雲南省昆明市盤龍區法律援助中心以殘疾人為本,為殘疾人提供無障礙法律援助的經驗做法。通過學習“盤龍經驗”,各地加大了對特殊弱勢群體的法律援助力度,法律援助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方面的作用進一步凸顯。
五是探索建立農民工輸入地和輸出地法律援助協作機制,指導地方在這方面先行探索、積累經驗。今年4月,廣東、河南兩省分別召集部分省市研究交流農民工法律援助異地協作相關問題,形成《省際農民工法律援助合作協議》和《七省(市)司法廳(局)農民工法律援助協作座談會紀要》。今年7月,由重慶市牽頭召開城際間農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協作研討會,北京、廣州、深圳等35個城市共同簽署《城際間農民工法律援助協作重慶協議》。隨著各地相互協作的加強,為研究相關問題、制定相關政策打下紮實基礎。
六是指導地方加強法律援助機構自身規範化建設。今年上半年,部法律援助中心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研究起草了《法律援助機構規範化建設指導意見》,從法律援助機構工作場所、辦公設施、人員配備、經費保障、工作制度、業務操作等方面提出了具體要求。
賈午光介紹説,主題實踐活動中,各地法律援助機構開展了形式多樣的實踐活動。湖南省法律援助中心組織實施了“百千萬工程”,要求在全省建設100個以上規範化法律援助中心,建立超過1000名律師組成的法律援助骨幹律師隊伍,10000個以上村(居委會)設立法律援助聯絡點,全面推進法律援助工作;遼寧省法律援助中心開展了“法律援助服務新農村”主題實踐活動;寧夏回族自治區司法廳組建了法律援助志願律師服務團,實施法律援助“一助一”服務,引導志願服務團律師和全區每個法律援助工作站建立長期的“一助一”結對服務關係,開展法律援助“鄉村行、社區行、工地行、社保行、監獄行、信訪行”活動;河北省拓展了法律援助工作領域,在邊防總隊設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切實維護邊防官兵的合法權益;青海省提高了地方各級財政法律援助經費保障標準,調整了法律援助經濟困難標準和律師辦案補貼標準,服務能力有所增強。(倪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