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林業局近日通報森林採伐限額、徵佔用林地和森林植被恢復費使用管理情況3個《通報》的落實情況。此次通報表明,各省針對採伐限額和徵佔用林地存在的問題,共處理相關責任人73人,其中,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1人(1人在逃);追究行政責任或行政處罰62人。
這3個《通報》是國家林業局去年分別下發的《關於2006年森林採伐限額檢查情況的通報》、《關於2006年全國徵佔用林地檢查情況的通報》、《關於重點國有林區森林植被恢復費使用管理檢查情況的通報》。3個《通報》要求相關單位對全國森林採伐限額執行情況、徵佔用林地情況檢查發現的問題進行整改,並要求對2003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的森林植被恢復費的徵收、使用管理情況進行全面自查自糾,並限期上報檢查結果。
國家林業局在通報落實情況時指出,各級地方政府、林業主管部門高度重視整改和自查自糾工作,進一步加強和規範了採伐限額、林地和森林植被恢復費徵收、使用管理。浙江省已正式發文收回了違規下放的5畝以下徵佔用林地審批權。雲南省要求各市(州)林業局按季度上報林木採伐許可證和木材運輸證發放情況,對不按時上報和“兩證”發放情況不清的單位停發下一季度的“兩證”。北京、山西、內蒙古、遼寧等省(區、市)認真組織開展森林植被恢復費徵收、使用管理自查自糾,進一步明確管理責權,加強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保證了森林植被恢復費徵收、使用管理制度的規範執行。
國家林業局還在通報中指出,個別地方和單位仍存在對3個《通報》重視不夠,對責任人處理不到位等問題。
——內蒙古、江西和大興安嶺林業集團公司至今未上報整改結果。內蒙古自治區赤通高速公路奈曼旗段非法佔用林地356.14公頃、非法採伐林木6170.4立方米;江西省萍鄉市公路局非法佔用林地42.94公頃,分宜縣雙林鎮瓦屋村等5家石灰石礦場非法佔用林地8.24公頃,分宜縣違規審核(批)佔用林地項目;大興安嶺地區行署農業局非法佔用林地43.96公頃、非法採伐林木971.7立方米等4個非法佔用林地、非法採伐林木問題和1個不依法行政問題至今沒有處理。
——在已上報的採伐限額和徵佔用林地整改結果中,存在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以罰代刑現象。江西分宜縣、廣西博白縣超限額採伐,在實際處理中,未按中央林業決定相關規定追究地方政府負責人的責任;浙江省浙贛鐵路電氣化提速改造工程項目非法佔用林地47余公頃,廣西田林至西林公路平吉至八書段工程項目非法佔用林地12余公頃等3個非法佔用林地項目涉嫌刑事犯罪,但僅對責任單位進行罰款處罰,對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江西南豐縣、分宜縣,安徽岳西縣僅對濫發林木採伐許可證的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對涉嫌刑事犯罪的責任人沒有追究刑事責任。陜西省對寧強縣越權審批林地問題沒有處理任何責任人。
為進一步強化領導,落實責任,國家林業局要求各有關省級林業主管部門加大督查督辦力度,對通報指出的違規違法問題依法嚴肅處理。國家林業局將視整改工作進展情況,在必要時派出工作組,對性質嚴重、處理難度大的違法違規問題進行督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