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林業局日前約請內蒙古、浙江、安徽、江西、廣西、雲南、陜西省(區)林業主管部門和大興安嶺林業集團公司有關負責人,聽取他們對《國家林業局關於2006年森林採伐限額、徵佔用林地和森林植被恢復費徵收使用管理情況3個〈通報〉落實情況的通報》問題查處情況的彙報。國家林業局副局長雷加富要求上述單位對通報的問題要提高認識,認真研究,準確定性,分清責任,依法處理。
今年1月,國家林業局局長賈治邦在2006年全國森林採伐限額執行情況和徵佔用林地情況檢查結果報告上作出批示,要求一定要嚴格執法,對存在的問題限期改之,不改者要從嚴從重處理。最近國家林業局發出《關於2006年森林採伐限額、徵佔用林地和森林植被恢復費徵收使用管理情況3個〈通報〉落實情況的通報》,指出上述單位存在對國家林業局通報的違法違規問題認識不高、重視不夠、措施不力、處罰不到位的情況。
雷加富説,在林業發展過程中出現問題是正常的,但部分地方、單位對問題認識不高、麻木不仁,對違法犯罪問題姑息遷就,在認真貫徹國家林業局文件、號令方面還有很大差距。如此下去,必將影響我國林業建設所取得的成果。
雷加富要求,省級林業主管部門對通報問題要認真研究,查清事實,準確定性,依法處理。國家林業局有關部門對這些案件要高度關注,跟蹤督辦到底,一定要依法依紀處理。有關省要舉一反三,對全省森林資源保護管理情況進行清理整頓,並在全省通報《通報》指出問題的查處情況。在目前發生的非法佔用林地案件中,個別建設單位不知道辦理佔用林地手續程序,説明林業部門的工作不到位,還留有死角和薄弱環節,有關林業主管部門要加強這方面工作。
國家林業局有關部門強調,如果《通報》的違法違規問題在規定的時限內還不能依法處理,國家林業局將採取更為嚴厲的措施,以確保嚴格執法,政令暢通。
今年,國家林業局加大了對非法採伐林木、非法佔用林地和林業部門不依法行政問題的督查督辦力度,在通報了2006年全國森林採伐限額執行情況和徵佔用林地情況檢查結果後,在對《通報》問題嚴格督查督辦的基礎上,又對查處情況進行了通報。